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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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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7-03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3、第9.00项、第12.0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第8.00项提案为逐项表决事项,且涉及关联交易,股东大会进行逐项投票表决时,相关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5、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度配股事项的议案》(第12.00项提案)涉及变更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配股方案的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8日-2017年4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15:00-2017年4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马哥孛罗好日子酒店7楼夏威夷厅(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28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学民董事长

6、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1,346,442,7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50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129,526,3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16,91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909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378,373,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28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61,457,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7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16,91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9094%。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第9.00项、第12.0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8.00项提案为逐项表决事项,且涉及关联交易,股东大会进行逐项投票表决时,相关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计算表决比例时,均保留小数点后4位数,并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议案1.00 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44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44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44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44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44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续聘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44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申请公司2017年度自营投资限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44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1 预计与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9,118,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0452%;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9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785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145%。

议案8.02 预计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6,013,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652%;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785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145%。

议案8.03 预计与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0,608,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1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785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145%。

议案8.04 预计与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1,96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8052%;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9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785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145%。

议案8.05 预计与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53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67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3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46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523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765%。

议案8.06 预计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44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86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785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145%。

议案8.07 预计与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44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86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785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145%。

议案8.08 预计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44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86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785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145%。

议案8.09 预计与其他合营/联营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44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86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785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145%。

议案9.00 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44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00 关于审议201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44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00 关于审议2016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44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2.00 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度配股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44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3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余平、祁丽

3、见证律师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