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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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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永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岩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康岩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及原因

上述资产负债表的对比列示了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其变动原因如下: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8,499.94万元,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西部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西矿财务”)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以及期末套期保值业务未平仓浮动盈利较年初减少;

(2)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70%,主要是本期预付的货款增加;

(3)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5%,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西矿财务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较年初增加183%,主要是本期末套期保值业务浮动亏损较年初增加;

(5)吸收存款(流动)较年初减少69%,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西矿财务吸收的成员单位活期存款减少;

(6)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63%,主要是本期应付货款和工程及设备款增加;

(7)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76%,主要是本期预收的货款增加;

(8)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53%,主要是本期支付了到期的企业债券利息;

(9)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65%,主要是本期将原本在本科目核算的应付工程款调整至应付账款科目;

(10)应付债券较年初减少103,548万元,主要是本期偿还了到期的企业债券;

(11)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31%,主要是本期新增了长期借款;

(12)吸收存款(非流动)较年初增加30,600万元,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西矿财务吸收的成员单位定期存款增加。

3.1.2 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利润表项目及原因

上述利润表的对比分析列示了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其变动原因如下:

(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801%,主要是公司根据最新的税费会计处理规定,本期将资源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费计入本科目核算;

(2)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0%,主要是公司根据最新的税费会计处理规定,本期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费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同时本期停工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8%,主要是公司上期末对部分在建工程进行转固,导致本期费用化的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149%,主要是本期计提了坏账准备;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97%,主要是本期套期保值业务的浮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8%,主要是本期对联合盈单位确认的投资收益及西矿财务实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49%,主要是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取得的收益增加;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426%,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其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98%,主要是本期实现的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3.1.3 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现金流量表项目及原因

上述现金流量表的对比分析列示了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其变动原因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3%,主要是本期有色金属价格回暖,以及公司主要产品铅、锌、铜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使得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6%,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西矿财务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使得其投资业务现金净流入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00%,主要是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西矿财务完成增资手续而收到少数股东增资款,而本期无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2015年11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北京西部矿业技术研究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事宜》,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部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西部矿业技术研究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无实质性运营,为降低管理成本,会议同意青海西部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和青海西部矿业工程技术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合计所持北京西部矿业技术研究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债权。该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17年3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 2017年1月21日,经公司2017年第1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青海湘和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股权事宜》,同意公司收购青海湘和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12名自然人持有的49%股权,收购完成后青海湘和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由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项股权收购事宜已于2017年4月1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 2012年12月,公司将所持西部矿业保靖锌锰冶炼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享有的债权转让予花垣县三九六矿冶有限公司,但是,截止目前花垣县三九六矿冶有限公司尚未付清股权及债权转让价款。2014年8月,公司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花垣县三九六矿冶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解除公司与花垣县三九六矿冶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转让合同,返还债权,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2014年12月19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一审开庭审理,但未对本案进行判决。2015年1月23日,公司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对本案的审理;2015年1月27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对本案的审理。

2015年1月,公司向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对花垣县三九六矿冶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撤销三九六公司放弃对西部矿业保靖锌锰冶炼有限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的行为。2015年12月15日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向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6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撤销花垣县三九六矿冶有限公司在12,461,039.08元范围内放弃对西部矿业保靖锌锰冶炼有限公司债权的行为。2016年7月14日,花垣县三九六矿冶有限公司就上述终审判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4日就再审立案审查事宜举行听证会,驳回了再审申请。

2017年1月,公司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审理公司与花垣县三九六矿冶有限公司尚未付清股权及债权转让款的案件,2017年2月28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2017年3月14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青民二初字第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花垣县三九六矿冶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支付股权债权转让款12,461,039.08元、违约金1,480,000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永利

日 期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168 证券简称:西部矿业 编号:临2017-040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7年4月15日以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7票。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审议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同意,批准公司编制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参会董事均签署了对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审议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支持参与白玉县脱贫攻坚工作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十三五”期间给予呷村矿周边辽西乡的辽西村、昌麦村和麻邛乡的根日村、甲旭村、安章村、麻邛村6个村各500万元,共计3000万元,用于各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产业发展,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详见临时公告2017-041号);并提请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详见临时公告2017-041号)及以下15个子议案,并提请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的独立意见为:

1. 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2.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短期偿债压力,提高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增强公司整体资金使用的稳定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

4. 本次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 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为一次或分期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本次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发行前和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本次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担保安排

本次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债券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偿债保障安排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当出现预计不能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发行债券的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事宜向有关部门、机构办理登记、备案等手续。

(2)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和实际总金额、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评级安排、申购办法、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转让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各种文件)。

(4)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17年5月8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临时公告2017-042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西部矿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西部矿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西部矿业第五届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关于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支持参与白玉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审阅意见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68 证券简称:西部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7-041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二)本次债券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为一次或分期发行。

(三)本次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发行前和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本次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七)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八)担保安排

本次债券无担保。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十)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债券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一)偿债保障安排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当出现预计不能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二)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三)发行债券的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十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十五)授权事宜

根据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就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事宜向有关部门、机构办理登记、备案等手续。

2. 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和实际总金额、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评级安排、申购办法、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转让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3. 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各种文件)。

4. 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 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6. 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 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本部分数据来源于公司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7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2015年和2016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审字第60468111_A01号、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60468111_A01号和安永华明(2017)审字第60468111_A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1. 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2. 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 2014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4年公司注销曼顿发展有限公司及西部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上述单位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 2015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5年9月29日,公司调整参股公司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青海铜业”)股权结构,公司和青海铜业股东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原应由股东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认缴青海铜业注册资本中的1.92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1.6亿元。此次股权结构调整后,青海铜业股权结构变更为:公司持有青海铜业的比例增加至60%,青海铜业成为公司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范围。相应确认了少数股东权益金额人民币320,050,800元。

2015年,公司注销三江控股有限公司,该单位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 2016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6年12月21日,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部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西部矿业技术研究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处置价款200,000元,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158,458元,该单位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四)公司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公司管理层以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对其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近三年及一期的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分析:

1. 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较为稳定且逐年增长,2015年末和2016年末负债总额同比分别增长10.61%和12.59%。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一季度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892,058.37万元、1,043,437.94万元、1,225,695.11万元和1,093,043.17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34.54%、36.52%、38.10%和35.11%,主要由货币资金、发放贷款及垫款、存货及其他应收款等构成,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较好。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一季度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690,817.02万元、1,813,503.10万元、1,990,935.72万元和2,020,102.47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65.46%、63.48%、61.90%和64.89%,主要由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在建工程等构成。

2. 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公司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2015年末和2016年末负债总额同比分别增长17.02%和17.09%。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一季度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730,611.25万元、1,086,770.88万元、1,391,968.91万元和1,163,968.82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53.00%、67.37%、73.26%和65.06%,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构成。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一季度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647,864.50万元、526,354.24万元、508,132.08万元和625,084.48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47.00%、32.63%、26.74%和34.94%,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构成。

3. 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2,744.93万元、243,007.14万元、267,192.33万元和-87,709.93万元,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持续稳定增长,其中2015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0,262.20万元,主要是2015年控股子公司西部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由于存款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发放的贷款减少,导致2015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增加。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一季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1,353.82万元、-92,793.78万元、-285,601.48万元和13,296.21万元,2016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2,807.70万元,主要是由于2016年控股子公司西部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总体来看最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均为净流出。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一季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分别为-261,041.17万元、61,760.09万元、-61,091.69万元和-39,648.43万元。2015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22,801.26万元,主要是2015年偿还的贷款较2014年同期减少,同时发行债券增加资金流入。2016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15年同期减少122,851.77万元,主要是2016年偿还贷款支付的现金较2015年同期增加。

4. 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3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22.10%、96.01%、88.05%和93.91%,速动比率分别为101.37%、86.88%、79.04%和80.52%,近三年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是由于最近三年公司流动负债较流动资产增速快,2017年3月末略有回升。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3.37%、56.46%、59.07%和57.47%,均在合理范围之内。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一季度,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68、2.60、2.62和2.78,公司盈利能力对利息支出有一定的保障。总体来看,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5. 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一季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2,424,708.54万元、2,676,701.96万元、2,777,604.71万元和635,723.37万元,逐年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盈利,分别实现净利润34,044.04万元、10,746.01万元、10,152.36万元和5,930.04万元,2014至2016年平均净利润18,314.14万元。2015年公司净利润较2014年减少23,298.028万元,下降68.43%,主要是由于有色金属行情持续低迷,公司主要产品铅精矿、锌精矿和铜精矿平均销售价格下降等导致公司矿山板块利润贡献减少,同时公司联营企业盈利能力较2014年下降,2015年确认的权益法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016年有色金属行情有所回升,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较2015年有一定增长,但由于公司对部分非流动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使得2016年净利润较2015年减少了593.65万元。

6. 盈利的可持续性

公司主要从事铜、铅、锌、铁等基本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的采选、冶炼、贸易等业务,主要矿山产品有铅精矿、锌精矿、铜精矿等;冶炼产品有锌锭、粗铅、电铅、电解铜等。

2016年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不断推进,中国经济稳定增长,国内主要有色金属消费继续保持上升势头,显著改善了市场预期,过剩产能释放得到有效抑制,为有色金属行业优化产业结构创造了条件。国家的调控政策已经显露成效,供给侧改革直接有利。有色产品价格不同幅度的上涨,逐步转化为企业盈利,同时有助于企业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负债及财务费用,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以及消费需求个性化、高端化转变,不断对有色金属增品种、提品质和发展服务型制造提出更高要求。控产能、调结构、提质增效,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是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公司目前在行业里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1)发现和优先获得西部地区优质资源的优势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估计,西部蕴藏着我国59%的锌资源、55%的铅资源和65%的铜资源。公司作为西部最大的有色金属矿业公司之一,已经树立了在西部有色金属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和良好的市场声誉,有利于公司优先发现和获得西部优质矿产资源。

(2)拥有高海拔环境下开发矿山的优秀团队

锡铁山矿作为本公司的核心矿山之一,自1986年开始建设生产,三十年来为公司培养了一批能够在高海拔环境下持续生产经营的生产管理队伍和科研队伍,积累了丰富的高海拔环境下的矿山采选技术和生产管理经验,成为公司在西部高海拔地区获取和开采优质矿产资源的中坚力量,并推动公司目前在高海拔地区的其它矿山和选矿厂不断培养出新的队伍。

(3)多个高品质矿山良好的产业地域布局

公司主要拥有和控制锡铁山铅锌矿、获各琦铜矿、赛什塘铜矿、呷村银多金属矿和玉龙铜矿。上述五个矿山由北至南分布在内蒙古、青海、四川和西藏,这些矿山的分布以及对周边地区矿产资源的辐射影响将不断构建和完善公司在西部的产业地域布局。

(4)下属主要矿山运营稳健保证公司业绩稳定

目前,公司锡铁山矿有150万吨/年的矿石处理能力,呷村银多金属矿有70万吨/年矿石处理能力,获各琦铜矿有300万吨/年的矿石处理能力,赛什塘铜矿有75万吨/年的选矿处理能力,未来公司将根据各个矿山的资源和运营等情况适时提高各矿山的产能,提升公司业绩。

(5)资源储备的持续性增长机会

公司现有矿山资源储量丰富且有进一步找矿潜力;同时,根据与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公司拥有购买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未来在锌、铅、铜业务和资源方面股权的优先选择权。这些都使公司拥有显著资源储备的持续性增长机会。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实施后,假设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预计公司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会提高,将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短期偿债压力,提高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同时,通过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公司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增强公司整体资金使用的稳定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担保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01,3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34%,为对子公司和控股股东的担保。

(二)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止目前,发行人存在一件未决重大诉讼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西藏继善中和矿业有限公司、北京中化兴源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9年9月9日,公司与西藏继善中和矿业有限公司(下称“西藏继善”)签订《合作购销协议书》《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与西藏继善合作开展铅精矿和锌精矿买卖业务,并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2009年9月10日,公司与西藏继善、北京中化兴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北京中化兴源对西藏继善在《合作购销协议书》、《补充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自被申请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之日起两年。

上述合同签订后,西藏继善并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公司将西藏继善诉至法院,要求西藏继善返还预付款2000万元、支付违约金400万元、返利回报共计960万元,北京中化兴源投资有限公司对西藏继善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公司申请查封了西藏继善及中化兴源公司财产,其中查封了中化兴源3万余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后中化兴源向北京市房山区公安局报案称担保合同中所加盖公章系西藏继善伪造,北京市房山区公安局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截止2014年年底,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西藏继善陆续向公司偿还本金430余万元。2015年下半年公司又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了西藏继善位于西藏地区的三个探矿权,其中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解封其中一个探矿权对外进行转让,获得转让款300万元偿还给了公司,截止2016年12月西藏继善尚欠公司368.9万元。

经北京市房山区公安局委托司法鉴定后认定中化兴源所涉的担保合同中加盖的公章系伪造,据此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恢复庭审,并于2016年12月21日作出(2012)青民二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西藏继善向公司支付借款本金368.9万元及违约金(自2012年1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完毕止,按年利率9%计付)。

上述判决送达后,西藏继善已在法定期限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4月19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终168号《应诉通知书》,目前本案正在审理当中。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68 证券简称:西部矿业 公告编号:2017-042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52号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8日

至2017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7年4月21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股权登记证明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委托人《自然人证券账户卡》或《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17年5月5日,09:00-11:30,14:30-17:00。

3. 登记地点:公司办公楼四层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 会务联系人:韩迎梅、潘茜;

联系电话:(0971)6108188、6122926(传真);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52号,邮编810001。

2. 会期与参会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备查文件:

西部矿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168 公司简称:西部矿业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