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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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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从国内宏观经济数据来看,经济相对比较平稳,货币政策维持稳健中性。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报告期内下跌3.56%,从市场风格来看,报告期内属于大盘股行情,从行业来看,家用电器、食品饮料、国防军工、建筑装饰、钢铁等行业板块涨幅较大,传媒、农林牧渔、纺织服装、综合、商业贸易等行业板块跌幅较大。

关于本基金的运作,报告期内我们对市场走势保持中性的看法,股票仓位总体维持在94.5%左右的水平,基本完成了对基准的跟踪。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4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3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根据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要求,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因本基金被动复制指数成分股需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经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以及本基金托管行同意,报告期内,本基金参与投资了招商证券。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本基金主要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以及对冲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国信证券(股票代码002736)、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837)、招商证券(股票代码600999)、国泰君安(股票代码601211)、兴业证券(股票代码601377)、华泰证券(股票代码601688)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 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

根据公司2016年11月28日的公告,公司因未按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未实施有效的了解客户身份的回访、检查等程序未切实防范客户借用证券交易通道违规从事交易活动,受到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等处罚。

2017年1月16日,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公司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第1.7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2、 国信证券(股票代码002736)

2016年6月29日,因公司作为武汉三灵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人李江红聘请的财务顾问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三灵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合法合规意见,违反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公司采取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6年10月27日,因公司在提交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等申请挂牌文件中存在未充分尽职履责的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公司给予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

2016年11月30日,因公司在提交的《关于推荐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等申请挂牌文件中存在信息披露遗漏的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6年11月2日,深圳证监局下发《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因公司天津、江苏、青岛等地营业部在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违反相关规定,并被天津证监局、江苏证监局和青岛证监局责令改正,反映出公司对代销金融产品业务集中统一管理不到位、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3、 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

2016年8月23日,全国股转公司查明2016年5月底以前公司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过程中,未依据委托代理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日终的投资者名下证券类资产市值判断适当性,决定对公司釆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7年2月8日,因北京好运街营业部未经公司审批同意擅自在公司官网和“券商中国”微信公众号发布 “2016年双11活动宣传推介材料”,宣传推介材料部分表述片面强调收益,违反了《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相关规定,公司对分支机构合规管理存在缺陷,深圳证监局责令公司立即改正,并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督管理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4、 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837)

根据公司2016年11月28日公告,公司因未按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未实施有效的了解客户身份的回访、检查等程序,在明知客户身份存疑的情况下为客户办理有关手续并且向其他客户推介配资业务,未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疑似从事配资账户,未切实防范客户借用证券交易通道违规从事交易活动,受到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等处罚。

2017年3月10日,全国股转公司查明海通证券在推荐天元宠物挂牌过程中存在天元宠物资金往来未披露事项、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对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5、 招商证券(股票代码600999)

2017年3月16日,由于公司在2016年12月28日接到全国股转公司电话通知并收到退出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翰博高新,股票代码:833994〕股票做市的函后,未按规则要求于当天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公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公司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7年3月17日,因公司在推荐安徽宣燃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6、 国泰君安(股票代码601211)

2016年8月12日,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公司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7条,决定对公司给予约见谈话并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

2016年8月26日,证监会认定国泰君安在保荐金徽酒首发项目过程中,提交的会后事项承诺函中未如实说明发行人2015年利润分配情况,对发行人实施分红事项,未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27日公告,证监会认为公司在开展推荐业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反映出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一定缺陷。按照相关规定,证监会拟责令公司改正、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7、 兴业证券(股票代码601377)

根据公司2016年7月9日公告,公司因在推荐欣泰电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未审慎核查,受到证监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等处罚。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8、 华泰证券(股票代码601688)

根据公司2016年11月28日公告,公司因对于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接入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或者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或者缺乏有效控制,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受到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处罚。

2017年1月18日,证监会向公司发现公司营业部及资产管理子公司分别利用同名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推介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2017年3月28日,全国股转公司查明,公司在提交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伊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等申请挂牌文件中存在信息违规行为,决定对华泰证券釆取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3、《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8.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