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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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6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经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二、业绩快报修正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披露《公司2016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7-004),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37.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16%

现经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预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60.22万元,同比下降39.79%,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公司通过兴业银行向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盟磷业)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整,期限24个月,年利率13%(详见公告2013-047号)。2015年12月3日该笔委托贷款到期后,中盟磷业未按期偿还本金。公司已先后对外披露委托贷款逾期公告(2015-066号)和逾期进展公告(2016-026号)。

该笔委托贷款逾期后,公司与中盟磷业以及其他主要债权人经过多轮磋商,先后两次签订了债务偿还框架协议,协议中约定,中盟磷业将以其全资子公司股权偿还对我司的2亿元负债,该股权已经中介机构评估,评估价值超过2亿元。公司2016年度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各方债权人和中盟磷业仍在积极推动债务偿还框架协议的执行,因此,公司未对中盟磷业委贷逾期提取坏账准备。

考虑未来债务偿还框架协议的推动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不排除向法院就中盟磷业违反委托贷款合同提起诉讼,基于谨慎性原则,经与年报会计师沟通,公司2016年度按委托贷款本金的30%计提坏账准备6,000万元。

有关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会对内部责任人的认定和处理情况

公司将对此次差异修正的原因进行分析,按照《公司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认定,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管力度,提高公司对于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能力,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业绩快报的修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数据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由于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6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

预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时间:2017年1月1日—2017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第一季度预计利润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坚持为农服务宗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新形势和农资行业新常态,做大做强农资主业,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增强,销售收入和销售毛利率同比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情况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投资”)于2017年3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365号)。证监会依法对辉隆投资提交的《安徽辉隆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辉隆投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现因部分问题需要补充收集资料,预计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全部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已向证监会申请延期回复,截止公告日,证监会已同意辉隆投资申请。辉隆投资将会同各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预计于2017年5月24日之前完成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本次股份无偿转让尚需证监会批复豁免辉隆投资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工作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