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7-010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0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宜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汪利民、陆豫、蔡启孝向董事会递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和2017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1,383.01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14.07%;2016年营业收入100,082.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40%;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467.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3.5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7年营业总收入131,748.96万元,利润总额14,903.23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667.75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度的实际盈利水平,能否实现取决于行业、市场状况变化、管理团队的能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示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公司共实现利润104,678,326.25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0,467,832.63 元后,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4,210,493.62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325,202,635.75 元,减除本年度已分配2015年度利润9,600,00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9,813,129.37 元。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共计分配利润3,600万元。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16年与关联方发生的预计日常关联购销交易总额为10,600万元(不含税),实际交易总额为5,364.96万元(不含税),依据公司业务运行情况,2017年全年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165万元(不含税)。
关联董事刘林生、汪国清和曾道龙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许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和审计机构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许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7年4月20日到期,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现推荐刘宜云、王世团、唐文勇、刘林生、汪国清、曾道龙、汪利民、陆豫、蔡启孝等9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其中汪利民、陆豫、蔡启孝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前提下,公司拟申请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前提下,公司拟申请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适度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西蓝恒达化工有限公司、江西龙恒实业有限公司签署〈解除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7-2019)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唐文勇投弃权票,理由为初步建议待完善。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5万吨AC发泡剂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扫尾工程实施方案〉的议案》
“年产5万吨AC发泡剂及其配套设施技改项目”为公司上市募投项目之一,该项目是在原有年产3万吨AC发泡剂装置基础上,进行技术升级和扩能改造,淘汰原有落后的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分期分批进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达到新增5万吨/年AC发泡剂产能目的。
年产 5万吨AC发泡剂技改项目主体扫尾工程投资概算费用为3,483.6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由募投专项结余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5万吨氯化亚砜技改扩建项目三期工程实施方案〉的议案》
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亚砜技改扩建项目作为上市募投项目之一,该项目一期工程是在年产2万吨产能的基础上、在原有厂房内实现扩建技改的,主要是通过对相关设备、工艺管道及配套设施进行填平补齐和优化改造,实现了产能的大幅度提升,使公司氯化亚砜产能达到了年产3.5万吨规模。二期工程重点是对氯化亚砜主体生产装置的关键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本期工程拟新增一套氯化亚砜主体生产装置、二氧化硫工序完善改造、精馏工序技术改造、液体硫磺投料工序改造、以及尾气处理工序的升级改造。计划投入资金3,562.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全部由募投专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将通过的相关议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议定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7-011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0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汉华主持,应参会监事为3人,实际参会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和2017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1,383.01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14.07%;2016年营业收入100,082.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40%;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467.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3.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7年营业总收入131,748.96万元,利润总额14,903.23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667.75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度的实际盈利水平,能否实现取决于行业、市场状况变化、管理团队的能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示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公司共实现利润104,678,326.25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0,467,832.63 元后,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4,210,493.62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325,202,635.75 元,减除本年度已分配2015年度利润9,600,00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9,813,129.37 元。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共计分配利润3,600万元。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16年与关联方发生的预计日常关联购销交易总额为10,600万元(不含税),实际交易总额为5,364.96万元(不含税),依据公司业务运行情况,2017年全年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165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和审计机构另行协商确定。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已于2017年4月20日到期,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监事会提名,现推荐冯汉华、罗锦灿2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前提下,公司拟申请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前提下,公司拟申请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适度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公告编号:2017-013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已签署关于关联销售、采购、接受劳务等协议。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5,364.96万元,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6,165万元。公司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林生、汪国清和曾道龙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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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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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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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母公司,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系母公司之控股股东。
2、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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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刘林生、汪国清、曾道龙系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股东。
*2、2014年底,吴华将其所持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但吴华仍参与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影响。
3、关联方介绍
(1)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余选发;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电化公司大院内);
主营业务:双氧水、二氧化硫生产销售等;
2016年度总资产12,951.67万元,净资产1,253.1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377.43万元,净利润-58.7万元。
(2)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656.528225万元;
法定代表人:纪金树;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主营业务:硅烷偶联剂、高分子材料辅助材料制造、销售等。
2016年度总资产69,500万元,净资产45,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5,300万元,净利润7,500万元。
(3)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207.6923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华;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
主营业务:聚乙烯醇、电石、醋酸乙烯制造及销售等。
2016年度总资产22,806万元,净资产7,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532万元,净利润-1,600万元。
(4)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84.7826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何佩峻;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
主营业务:三氯化磷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及化工产品销售等。
2016年度总资产7,361.65万元,净资产1,988.0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972.38万元,净利润133.70万元。
(5)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吴华;
注册地址:衢州市巨化北道;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橡胶制品销售等。
2016年度总资产1.45亿元,净资产1.2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7,441万元,净利润157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销售产品和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应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
公司位于乐平工业园区内,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主要为乐平工业园区企业,公司向上述关联企业销售商品和采购货物的情况符合化学工业园区的特点。
四、关联交易具体执行程序
由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具体决策程序,包括关联交易价格、计量、数量及金额的确定等。由内审部门按照审计委员会要求每月对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发现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存在异常的,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以上关联方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应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应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将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世龙实业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世龙实业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按照规定履行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世龙实业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许可函及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专项意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7-014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3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61,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7,207,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4,193,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113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5年3月16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1,945.88万元;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881.72万元;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591.7万元。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
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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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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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5年3月16日分别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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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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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公司已按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7-015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决定投资具体事宜,授权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3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6,14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720.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419.3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11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4,792.5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2015至2016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5,537.66万元,其中偿还银行贷款10,600万元,投入募投项目4,937.66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748.73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支付工程款,在不影响工程进展的前提下,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3、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金额累计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等。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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