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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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7-03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15国君G1”、“15国君G2”、“16

国君G1”、“16国君G2”、“16国君G3”、“16国君G4”、“16国君G5”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对本公司已发行公司债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5国君G1”、“15国君G2”)、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国君G1”、“16国君G2”)、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国君G3”、“16国君G4”)、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6国君G5”)进行跟踪评级。

2017年4月19日,上海新世纪对“15国君G1”、“15国君G2”、“16国君G1”、“16国君G2”、“16国君G3”、“16国君G4”、“16国君G5”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7]100051),维持“15国君G1”、“15国君G2”、“16国君G1”、“16国君G2”、“16国君G3”、“16国君G4”、“16国君G5”的信用等级为AAA,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上述信用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