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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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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余资产投资于股指期货、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高端制造业行业范围内股票和债券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市场对宏观经济的发展存在较大分歧,有投资者认为从2016年年中开始的经济复苏还将持续,经济进入“新周期”阶段;也有投资者认为随着大宗商品价格上涨而开始的补库存周期即将结束,经济重新进入下行阶段。从流动性方面,美联储在2016年12月加息后,于2017年3月再次加息,并且暗示2017年还有三次加息;中国央行也在逐步提高市场资金的价格。一季度三四线城市地产销售较好,对经济增长较为有利。

在以上背景下,资金选择了景气比较高的白酒、家电、电子、家装、建筑等等估值合理,并且业绩增速较高的行业,虽然本季度上证指数上涨3.83%,中小板指上涨4.22%,但上面提到的这几个行业本季度涨幅都远远超过指数。而创业板指下跌2.79%,也说明了在流动性收紧的背景下,估值高的公司上涨动力不足。

本报告期的市场走势基本符合上季度报告中对结构性机会的判断,但是出于谨慎的考虑,本报告期保持了中性的仓位;虽然持股也集中在家电、电子、汽车和工程机械、军工等行业,但是上涨幅度有限,本报告期基金净值上涨2.20%。

展望2017年二季度甚至全年的宏观经济,经济复苏的持续性有待进入开工旺季后观察,但目前PPI走低的有点需求走弱的征兆。当然经济中的亮点也不少,比如:三四线城市地产销售火爆有望稳定经济增长,并且美欧经济复苏较好也带动出口变好。同时我们也观察到,除了之前供给侧改革推进的基础上,设立雄安新区也是推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措施,2017年二季度可以预期的政策还有债转股、国企改革和一带一路政策的推进,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中国经济的增长前景还是比较乐观的。

展望2017年二季度的股票市场,我们认为结构性的行情有望继续延续,景气度保持高位的行业是我们的首选,机会可能没有一季度那么集中,可能呈现热点散和持续时间短的特性。根据本基金的契约,可选择的标的行业包括:1,景气度较高的传统行业,比如家电、电子、家装、新能源汽车以及受益于供给侧改革的部分行业。2,石油化工和煤化工建设带动的设备投资细分子行业。3.部分新兴行业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空间依然比较大。从大类资产配置的角度看,在地产限购几乎全国推开的情况下,资金投资方向比较缺乏,景气度高的蓝筹股票从估值以及流动性两个方面在全社会资产中属于较优质的资产。

展望本基金2017年二季度的操作,我们将密切跟踪经济复苏的情况,及时调整仓位,精选个股,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8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包括青岛海尔(证券代码:600690)。

根据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发布的公告,该上市公司子公司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上海市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520160009号)。根据决定书,上海市物价局认为前述公司对上海区域的经销商采取限定终端零售最低价格的管控措施构成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上海市物价局依照相关规定要求前述公司立即停止该行为,并处以共计1,200余万元的罚款。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单一投资者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 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件

9.1.2《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3《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4《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