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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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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30 公司简称:交大昂立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0,560,671.85元,提取盈余公积11,056,067.19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9,504,604.66元。

本着及时回报股东,培育长期投资者,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7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680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4.1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 2016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企业转型发展,在巩固原有主业的同时,启动收购联交所上市公司泰凌医药,积极布局医药大健康板块。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保健食品及食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产品分四个系列:

1、“昂立”品牌的产品:主要是微生物制剂和中草药制剂,如昂立一号口服液、昂立多邦胶囊、昂立一号益生菌颗粒、昂立超级益生菌颗粒、昂立优菌多颗粒、昂立心邦片、昂立天益口服液、昂立益生菌菌粉系列产品等;

2、“天然元”品牌的产品:主要是进口营养补充剂,如天然元高钙蛋白固体饮料、天然元全效乳清蛋白粉、天然元苦瓜乳清蛋白粉、天然元蛋白混合代餐粉(固体饮料)等;

3、“昂立纯正”品牌的产品:主要是中国传统滋补品的产品,如西洋参切片、燕窝、蜂皇浆等;

4、代理销售产品:主要是营养补充剂系列产品,如银杏软胶囊、大蒜油软胶囊、鱼油软胶囊、褪黑素软胶囊、辅酶Q10维生素E软胶囊、血红素铁叶酸维C软胶囊、牛初乳咀嚼片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1)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模式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制定采购计划、供应商评价与选择(含比价)、合同管理、验收、付款等环节。(2)代理产品采购主要是公司与代理产品生产厂商签署代理或经销合同。

2、生产模式公司生产厂围绕现有的产品结构展开工作,公司产品分成自产产品和委外加工产品。工厂自产产品主要有五类核心生产线,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以营销部门输出的产品销量预测数据为依据制定生产计划,工厂组织生产或委托有资质的工厂(事先通过评审后签订委托生产合同)生产。

3、销售模式采用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营销模式,拓展公司的业务渠道。线下主要是实体店销售,主要有各大卖场、专卖店、药房等;线上主要是电视购物、电商代理等。

(三)行业情况2016年8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纲要历史性地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要坚持预防为主”。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是今后15年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行动纲领。所以,行业未来整体前景良好,但是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将面临更多国外品牌和跨境电商等的冲击。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企业需要通过创新的经营模式、健全的质量管理、过硬的产品质量,才能在更加开放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获得席位,继而赢得持续盈利的能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6年度营业总收入2.69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利润总额1.3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85.72万元,减幅为2.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790.43万元,增幅为38.17%。总体来说,各项经济指标达到年初预期。

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固原有主业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公司资产重组工作,积极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谋求公司转型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动力。

(1)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开发行股票实施情况

公司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大健康发展战略,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公司和下属全资子公司昂立国际已通过协议转让、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持有泰凌医药股份357,919,000股,占泰凌医药已发行股份的22.97%,成为泰凌医药第二大股东和战略合作伙伴。

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预案及相关议案。目前正与相关方沟通,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工作。

(2)保健食品板块

报告期内,保健食品板块开源节流,取得明显成效。

a.营销渠道体系构建逐步完善。针对现代人们的消费习惯,通过不断加强与电商、外地电视购物经销商合作力度,电商、电视购物平台实现较快增长,线上渠道建设日益完善。

b.加大核心竞争力益生菌产品的研发和推广。除自主研发新品外,公司与瑞金医院合作开展“益生菌治疗初发2型糖尿病的多中心临床研究”,获得上海市科委科技项目资助;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关于“降低抗生素滥用相关风险的益生菌产品研究与开发”项目,获得上海市经信委“重大关键技术产学研”项目资助;公司与上海理工大学联合建设“食品工业微生物平台”,为益生菌深入研究提供了保障。上半年新上市的“昂立超级益生菌粉”产品在全国乳酸菌学术研讨会上获得2015-2016年乳酸菌行业创新产品奖。

c.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建立了科学的品控管理体系,加强了过程控制。提高企业和员工的品质意识,增强公司的品牌形象。

d.强化管理降本增效成绩显著。推动员工观念转变,取得成效。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控,节省采购、生产、营销等环节的成本费用消耗。

(3)其他板块经营稳定

报告期内,金融板块各项业务稳定。由于实体经济形势依然较为严峻,板块以防控风险为主,通过各种渠道,拓展多样的业务模式。完善风险管理制度等系列文件,通过不断人员培训,规范操作。房地产板块维持稳健经营策略。一方面,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另一方面,经营好已有项目,有效规避风险,降低费用,已有物业松江施惠特项目出租情况良好。

(4)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报告期内,顺利完成上海同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对公司剥离非主营类业务,进一步优化企业结构,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助于公司集中精力进一步拓展大健康业务领域。

(5)常态化管理有成效

a.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2016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用友ERP财务系统在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范围内全面启用,强化集团管控。

b.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体系建设

公司组织开展了系列食品安全管理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质量意识,加强产品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司产品安全可靠。在各位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顺利通过上海质量审核中心关于ISO9001、ISO22000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监督审核。

c.企业凝聚力提高

在公司党委的组织下,组织开展系列参观、学习活动,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公司引进了“健康小屋”,让员工随时可以体检,关爱自己的健康。公司工会和行政协作,组织了员工体检、体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公司工会和行政还对困难职工进行了访问,送上了公司的关爱。通过这些举措,员工对企业归属感有了提高。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 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国平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2017-011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下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10名,实到10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国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与2017年度财务预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0,560,671.85元,提取盈余公积11,056,067.19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9,504,604.66元。

本着及时回报股东,培育长期投资者,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7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68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 2016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3)。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聘请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3)。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参与金融市场运作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参与金融市场运作。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低风险或固定收益的投资事项,包括银行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新股及可转债申购、货币及证券投资市场、国债及央行票据、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的决策,并由公司投资发展部、财务部具体实施本方案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 确保投资相关事宜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相关人员将实时关注和分析资金投向及其进展,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本授权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可滚动使用。

本授权若与董事会通过的其他授权相冲突,以此授权为准。

本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时起至董事会产生新的决议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存货报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存货报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4)。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5)。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章程〉(2017年4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18)。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2017-012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7年4月20日下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6名,实到6名。会议由监事长刘益林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通过上述监督工作,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2016年度定期报告的核查,认为公司2016年度出具的各期财务报告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对相关事项的评价,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发生。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相关投资事项中公司投资及收购行为的决策和执行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议意见:公司《201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与2017年度财务预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0,560,671.85元,提取盈余公积11,056,067.19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9,504,604.66元。

本着及时回报股东,培育长期投资者,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7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68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 2016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存货报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存货报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存货报损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存货报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 2017-013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公司2017年度聘请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16年的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6年年审工作。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6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中,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以上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 2017-014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存货报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存货报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存货报损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存货报损的说明

公司昂立产品属于生物活菌类产品,该产品的主要特征是依靠生物活菌对人体进行免疫系统的调节。生物活菌的保鲜活度要求较高、保存时间较短,特别是部分产品,如昂立一号系列口服液和昂立舒渴口服液常温下保质期仅为12个月,经过流通等多个环节,有部分产品已不适合用于销售。

三、本次存货报损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存货报损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83,306.51 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次存货报损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存货报损。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存货报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存货报损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存货报损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存货报损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 2017-015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与调整是公司遵照2016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及2017年2月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的变更和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6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及2017年2月发布了《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根据该项规定的要求,对有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

1、“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 “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2、利润表中的 “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 “税金及附加”项目。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及2017年2月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统称“规定”),对应2016年5月1日至规定实施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的,按规定调整:

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我公司影响的会计科目及累计金额是:税金及附加5,105,469.16元、管理费用-5,091,530.37元、销售费用-13,938.79元,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不涉及追溯调整,只是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由“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 科目调整到“税金及附加” 科目核算。

三、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及2017年2月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对利润表部分项目和金额实施调整, 公司在年度报告编制时对新规定的执行及其影响做出了充分表述。本次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不影响 2016 年度损益,不涉及追溯调整。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文件对会计政策予以变更,并对涉及的有关利润表项目和金额实施调整,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四、 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 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 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 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 2017-016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暨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0日上午收到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葛剑秋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葛剑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常务副总裁职务。辞职后葛剑秋先生在公司不再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拟增补蒋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增补的董事任期自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葛剑秋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蒋赟先生个人简历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蒋 个人简历

蒋赟,男,1976年9月出生,中国籍,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本科,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 2017-017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0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2017年4月修订稿)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以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16年修订稿),提议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余条款均保持不变。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17年4月修订稿)版。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2017-018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大众大厦3楼牡丹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5日

至2017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8、议案10、议案11、已经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分别披露于 2017年4月22日及2016年6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邮编:200050 联系人:欧阳小姐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三)登记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于2017年5月12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需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附上五/(三)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联系地址:上海市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