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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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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1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5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创发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及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6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3,184,248.18元。公司拟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 18,000,000.00元,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16年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发布《2016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在执行中未发现重大的内部控制制度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公司《2016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根据深交所对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门一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自查结果显示,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良好,未出现内部控制规则失灵或缺位的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以及监事会发表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1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业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经营目标测算,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2017年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的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境外商业银行融资开立融资性保函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公司拟在获批的授信额度内,向中国境内商业银行申请开立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融资性保函,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境外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融资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800万美元,累计金额不超过2,5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同意公司根据未来12个月镍金属预计库存量的合理预测及公司年度预算的交易量下,并考虑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公司拟对镍金属未来预订采购量或库存量进行套期保值所需开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所建立的期货套保标的以公司镍金属未来预订采购量或库存量为基础,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惠州市东硕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东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东硕”)100%的股权出售给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享有惠州东硕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将代表公司签署后续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出售惠州市东硕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年度薪酬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016年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能够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水平、考核及发放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朝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16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并报出该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本决算报告客观、准确的呈现了公司2016年全年的生产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执行力予以肯定,并表示将继续支持本届董事会的领导,大力发展生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6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3,184,248.18元。公司拟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 18,000,000.00元,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分配政策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通过该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2016年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本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6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同意通过并报出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根据深交所对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门一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自查结果显示,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良好,未出现内部控制规则失灵或缺位的情况。

全体监事认为:该自查表内容客观准确,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6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情况,未出现违规行为。

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16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并表示将进一步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业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全体监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经营目标测算,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2017年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的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担保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境外商业银行融资开立融资性保函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公司拟在获批的授信额度内,向中国境内商业银行申请开立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融资性保函,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境外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融资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800万美元,累计金额不超过2,5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担保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4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6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3,184,248.18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843,890.43元,201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58,340,357.7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59,255,721.28元,2016年度中期未实施利润分配。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17,596,079.03元,资本公积金人民币84,698,484.7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上市后三年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6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 18,000,000.00元,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本分配预案尚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5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6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31元,募集资金总额369,300,000.00元。截至2015年02月1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69,3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36,300,00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02月12日汇入光华科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账号660064917192、金额人民币166,000,000.00元;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账号671764914865、金额人民币140,300,000.00元;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账号693358084、金额人民币30,000,000.00元。 减除前期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52,776.48元,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747,223.5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41号验资报告。

(二)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注1: 募投项目支出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18,362.16万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137.23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3,184.8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分别与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2016年度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含存款利息收入):

金额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投项目之一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该中心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至2015年2月2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131,372,256.53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59号专项鉴证报告。2015年3月1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372,256.5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同意后予以披露,以上置换自筹资金的履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有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有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有发生超募资金相关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本年度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里。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五、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1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6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国内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期货合约以及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期货品种,不从事其他任何场所任何品种的期货交易或相关的衍生品交易。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本业务由董事会授权组织实施,按照公司已建立的《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交易品种及数量

公司存货中金属镍产品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为规避镍金属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镍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以有效管理因镍金属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镍产品库存情况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公司存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和数量规定如下: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上海期货交易所镍期货合约。

2、预计全年套保最高持仓量:不超过未来预订采购量或库存量等金属产品总量。

四、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未来12个月镍金属预计库存量的合理预测及公司年度预算的交易量下,并考虑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公司拟对镍金属未来预订采购量或库存量进行套期保值所需开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所建立的期货套保标的以公司镍金属未来预订采购量或库存量为基础,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套期保值进行会计核算及后续处理,准确反映套保业务的利得和损失,确保套保业务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及准确性。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避镍产品在镍金属价格大幅下跌/上涨时,带来的跌价销售毛利损失或上涨采购成本上升等对公司整体毛利润的影响,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不同期货市场价格间或期货与现货价格间存在的基差(价差)风险:A、不同镍期货平台间(如LME镍与上期所镍期间)的价格存在价差风险;B、镍期货与镍现货价格间存在价差风险。以上风险会使采购成本或销售毛利润出现波动。

2、资金风险:由于镍金属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和逐日结算制度,需要缴纳保证金,可能造成投入金额过大,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如果资金周转不及时,可能因为来不及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套期保值策略由此落空,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操作风险:业务人员配置不完善,可能导致操作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套期保值预案从基本面、技术面、信息面等方面分析市场潜在的风险,谨慎选择期货合约、套保量和操作策略。

2、套期保值预案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保证金比例,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账户风险程度,做好追加资金准备。公司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保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建立符合交易要求的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

4、公司完善交易团队的人员配置,加强业务人员能力的培训及学习。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也已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7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售惠州市东硕科技有限

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华科技”)拟将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东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东硕”)100%的股权转让给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长联”)。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享有惠州东硕的股权。

2、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双方需达成约定的前提条件,最终交易成功与否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拟将持有的惠州东硕100%的股权转让予惠州长联,转让价格拟定为人民币12,472,151.75元。惠州东硕尚在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未开展经营业务活动。

2、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惠州市东硕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出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将代表公司签署后续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4、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5516895373

3、住所:惠阳区永湖镇鸿海精细化工基地C-11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麦友攀

6、成立日期:2010年03月11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9、经营范围:水性印花阻剂、印花及染色粘合剂、功能助剂、水性木器漆(不含危险化学品)和配套生产设备仪器的产销、研发。

10、公司主要介绍:惠州长联系由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代号:833667)投资设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从事环保型、生态型水性印花胶浆及其助剂的研发、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

11、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单元:元

12、惠州长联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投资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东硕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杨应喜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住所:惠阳区永湖镇鸿海精细化工基地行政办公大楼5楼511室

6、成立日期:2011年06月28日

7、经营范围:研发、销售:日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不设档口、仓储经营)。

8、股权结构:光华科技持有100%股权

9、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元:元

10、公司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占用资金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惠州东硕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本公告日,光华科技不存在对惠州东硕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

其中惠州东硕应付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借款:1,015,114.00元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东硕科技有限公司暂借款:1,467,600.00元。惠州东硕该两笔暂借款待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由交易对方全额归还公司及其子公司。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售标的:光华科技持有的惠州东硕100%股权。

2、拟出售价格:约为人民币12,472,151.75元。

3、价款的支付:第一步支付定金:在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对方向公司支付定金人民币2,482,714元至公司指定账户。

第二步支付总价款:由交易对方向公司支付100%的总价款项(不含定金),人民币12,472,151.75元至公司指定账户当日,由公司协助交易对方前往主管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第三步归还欠款: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由交易对方全额归还惠州东硕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东硕科技有限公司的欠款。

第四步退还定金:付清欠款当日内由公司归还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全额定金。

4、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陈述与保证

(1)公司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未对公司资产设置任何抵押等他项权利,公司持有的惠州东硕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未设置任何质押等他项权利。

(2)公司保证惠州东硕未对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公司声明,在本协议签订前及签订后,公司保证未采取或不会采取任何方式处置惠州东硕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抵押、担保、租赁、承包、转让或者赠予等方式。

(4)公司保证其向惠州长联提供的惠州东硕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等,均为真实、合法有效。

(5)公司与惠州长联明确,双方应就签署用于股权转让的工商审批、变更登记、备案等所必须之程序性法律文件及手续提供无条件的协作与配合。

(6)惠州长联与公司共同确认,因履行本协议所需缴纳的股权转让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和支付。惠州长联受让惠州东硕100%的股权后发生的其他税费由惠州长联承担(如惠州长联变更惠州东硕的公司名称,变更土地证名称或增减资等情况下产生的任何税费)。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各自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费。

(7)惠州长联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支付全部款项给光华科技,以公司确认全额到账为准。

6、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及违反本协议声明保证任意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按照本协议转让价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另外,还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光华科技拟出售惠州东硕100%股权,根据惠州东硕的注册资本及其账面资产情况,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后,拟定本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2,472,151.75元。本次股权出售价格合理,该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惠州东硕尚未开展经营业务活动,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安排;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发展主业等。

七、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政策环境变化,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状况,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惠州东硕的全部股权有利于集中资源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本次惠州东硕100%股权转让完成后,惠州东硕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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