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78 公司简称:东方创业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吕勇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瞿元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显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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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了322,260,138.14元,主要原因是一季度备货金额和应收账款有所增加,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出有所增加;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了77.06%,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收到华安证券分红3675万元,而今年同期无此因素。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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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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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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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4年5月底启动了新一轮再融资工作,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2015年9月8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经中国证监会受理并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76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分别在2016年1月23日及2016年4月28日完成了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的回复,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进行了信息披露。2016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并及时进行了披露。2016年8月31日及9月19日,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了调整,并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9月20日,公司收到了上海市国资委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调整的批复并及时进行了披露。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2768号)。2016年12月1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52768号)。2017年4月10日,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调整,并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松公司其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5%的股权转让给东方国际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877.82万元人民币。目前该股权转让已经办理完毕。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领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继续向集团香港公司申请境外借款150万元美元(折人民币1000万元) ,用于补充普捷公司流动资金,为期一年。目前领秀公司已向集团香港公司支付利息2.99万美元。
4)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新海航业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购置一艘船龄五至八年、船价不超过875万美元的超灵便型散货船。2017年3月22日,东方国际物流集团上海新海航业有限公司与Ireland Shipping Company Ltd.公司正式签署了相关购船合同,东方国际物流集团上海新海航业有限公司以875万美元的合同价购入一艘船名为 MV “FELIZ N” 的超灵便型散货船。(详见2017-016号公告)
5)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创业香港有限公司向集团香港公司申请境外借款100万美元,用于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海航业支付购船订金。目前该笔借款已办理完毕。
6)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海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设立上海晨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目前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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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吕勇明
日期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7-021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勇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O票)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松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详见临2017-02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O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出资设立上海东方聚力康灭菌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东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聚力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上海东方聚力康灭菌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结果为准),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清洗、消毒、灭菌和配送服务。其中上海东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资825万元,占比55%,上海聚力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75万元,占比4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O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申请境外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利泰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美达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飞公司”)向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申请境外借款300万美元,用于补充美达飞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不高于当地境外银行同期一年期美元贷款利率,借款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3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062.20万元),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公司净资产的5.2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临2017-02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O票)
关联董事吕勇明、周峻、季胜君、王佳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2:00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临2017-02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O票)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7-022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松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2月28日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工商登记,现更名为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松公司”)。
为促进东松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实现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东松公司拟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东松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32286784H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镇高科西路1862号
法定代表人:季胜君
注册资本:人民币2205.88万元
营业期限:1997年7月16日至不约定期限
营业范围:从事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汽车的销售,货运代理,装卸服务,仓储(除危险品),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商务咨询,会展会务服务,食品流通,煤炭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具体详见许可证)
2、股东及持股比例
截至本公告日,东松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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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东松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专注于向客户提供医疗器械代理进口服务、招标业务及国际品牌医疗器械代理业务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松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45,993.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6,332.57万元;2016年1-12月,东松公司营业收入人民币198,697.5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8,532.50万元(以上为合并口径)。
三、相关方案实施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持有东松公司51%的股权,因此东松公司在新三版挂牌,不会影响本公司对东松公司的控股地位;
2、东松公司与本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因此东松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后,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构成实质影响;
3、东松公司挂牌新三板,有助于提高其公司治理水平及运作规范化,有助于其拓展融资渠道,进一步做大做强,有利于增加本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体现东松公司股权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
五、风险提示
东松公司申请在新三版挂牌,尚需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后续披露
东松公司后续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及获批后,本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7-023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利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美达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飞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香港公司”)申请境外借款300万美元,用于补充美达飞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美达飞公司向香港公司借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有足够资金支持其开展主营业务,缓解其因扩大生产规模而引起的资金压力。此次境外借款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总额:3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062.20万元)
●东方国际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66,413,4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16%。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公司净资产的5.2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申请境外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利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美达飞公司向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集团香港公司申请境外借款3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062.20万元),用于补充美达飞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不高于当地境外银行同期一年期美元贷款利率,借款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
2、集团香港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66,413,4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16%。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公司净资产的5.2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集团香港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565万元,主营业务货物贸易和房产租赁,是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12,237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9,30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85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资金出借方:东方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3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062.20万元)
借款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
借款利率:不高于当地境外银行同期一年期的美元贷款利率
借款用途:补充美达飞公司流动资金
四、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方法和原则:
本次境外借款的年利率不高于当地境外银行同期一年期的美元贷款利率。
五、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借款目的:本次美达飞公司向香港公司借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有足够资金支持其开展主营业务,缓解其因扩大生产规模而引起的资金压力。
2、影响:本次借款的利率不高于当地境外银行同期美元贷款利率,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利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美达飞公司向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集团香港公司申请境外借款3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062.20万元),用于补充美达飞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支持美达飞公司的生产经营,保证其有足够资金支持其开展主营业务,缓解其因扩大生产规模而引起的资金压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己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境外借款的年利率不高于当地境外银行同期一年期的美元贷款利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公告编号:2017-024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8日 下午2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A座2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8日
至2017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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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将报告《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5、7~13已于2017年3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议案6已分别于2017年3月25日和2017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详见临2017-014号和临2017-023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家用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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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7年5月15日17:00前公司收到的传真或信件为准),但必须附上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03室(近江苏路,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会议咨询:股东大会秘书处。
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A座 邮编:200336
电话:021-62789999*2023、2022,62785521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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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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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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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