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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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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7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7年1月21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17:00止。本次会议议案于2017年2月23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修改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组合比例、业绩比较基准、收益分配方式、争议解决方式、并将本基金名称修改为“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同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书》。为实施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书》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等。本基金修订后形成的《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2月24日披露的《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2年5月8日至2017年3月31日)

注:

(1)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02年5月8日。自2017年2月23日起本基金变更为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自2017年2月23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A股指数收盘价”,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进入2017年一季度,整个市场正在沿着我们原来预计的路径在运行,一方面市场整体仍然处于一个震荡的格局,市场的波动性仍然在下降过程中;另一方面结构性分化尤为明显,基本面良好、估值合理的价值股和估值增速匹配的成长股都有了良好的表现。价值股的白酒、家电、医药等行业以及成长股中的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是这两类基本面投资的最大受益者。与此同时,估值较高的部分中小股票今年以来表现不佳。

在2017年一季度,由于我们判断市场处于震荡区间,因此,在一月的调整中,我们逐步提高了仓位,并及时地布局了当时的白酒、汽车电子以及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并重点回避了过往依靠外延并购发展的行业与个股。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在2017年第一季度的净值增长率为9.7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09%。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与我们年初的观点一致的是,展望2017年,一方面我们预计中国经济仍将延续持续恢复的趋势,企业盈利仍会继续恢复;另一方面我们判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企改革会获得实质性进展,市场风险偏好会继续好转。但我们预计偏宽松的货币政策已经结束,流动性环境可能会进入边际收紧的状态,整个市场可能还是一个存量市场甚至是减量市场。随着国际市场整体利率上升的趋势形成,国内的资金成本仍将有所上升。

从中国产业发展的进程而言,也到了一个大部分产业趋向于成熟,行业竞争格局持续好转的可能性在加大的阶段。过去几年的家电、白酒等行业已经经历了这个进程,未来还会有更多的行业会持续这个进程。因此,对于投资者而言,可能并不是一个有爆发性收益的阶段,但一定是一个有持续收益机会的阶段。另一方面,很多产业将面临升级的过程,汽车向新能源汽车升级,消费电子向汽车电子产业升级等,各种行业的机会仍然存在。

因此我们判断股票市场的趋势仍然是震荡回暖的格局,市场以结构性机会为主。从我们的操作而言,还是要格外重视估值的水平。与此同时,我们判断市场的投资风格回归基本面主导的方向仍将继续。所以未来较长时间基于寻找基本面好转和估值合理的研究仍然是我们继续发挥专业优势的时间段,值得去寻找一批成熟产业中剩者为王的企业,产业升级领跑的优秀企业。

我们将通过更加严格的标准,发挥专业优势,精选个股,寻找适合长期投资的优秀标的。一如既往地,为持有人创造稳健良好的中长期业绩回报是我们永远不变的目标。在追求收益的同时,我们将持续关注风险与价值的匹配度,做好风险控制。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7年1月21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17:00止。本次会议议案于2017年2月23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修改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组合比例、业绩比较基准、收益分配方式、争议解决方式、并将本基金名称修改为“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同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书》。为实施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书》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等。本基金修订后形成的《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2月24日披露的《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同意设立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批复

2、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3、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5、法律法规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9.3 查阅方式

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部分备查文件可在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查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客户投诉电话:(021)31089000

公司网址:http://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