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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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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03版)

公司代码:603633 公司简称:徕木股份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拟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5,043,750.00元(含税),占公司 2016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专业从事以连接器和屏蔽罩为主的精密电子元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按照应用领域的不同,公司产品可分为汽车精密连接器及配件、组件,汽车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手机精密连接器,手机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在汽车领域,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汽车精密连接器及屏蔽罩的研发经验,紧抓汽车生产平台化、模块化、无铅化的发展趋势和汽车零部件行业全球供应链重组的机会,已有多款产品进入大众、通用等整车企业核心平台,分别应用在方向盘模块、方向安全气囊模块、BCM模块、ECU模块等,典型的产品包括嵌入式注塑连接器及新型免焊接连接器等。公司还与主流整车厂、一级供应商同步研发新型电子模块连接器,如车身控制模块连接器、车灯及转向模块连接器、中央配电盒等,应用在大众、通用、比亚迪、日产等整车厂的新平台及新能源汽车。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巩固和扩大对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的销售,如法雷奥集团、科世达集团、伟世通公司、美国江森自控有限公司、欧科佳集团、麦格纳国际集团、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德国贝洱海拉温控系统有限公司等,逐步深入国内外知名零部件厂商的供应体系。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公司的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金属材料(主要为精密电子铜带)、塑胶粒子等。除少部分原材料供应商由客户指定外,均由公司自主采购。

公司一般根据订单的数量以及预测客户的需求情况进行原材料的需求测算,考虑到一定的周期性和突发性概率,在保障合理的安全库存水平前提下,进行原材料的采购。

2、公司的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种类多样,不同客户不同产品对性能、规格要求都有着很大差别,同时客户对产品的交货周期有着严格的要求。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和预测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一方面根据客户所下订单的数量和具体要求来统筹安排机器设备与人员组织生产,另一方面,公司会根据客户和市场的需求情况,定期预测产品的未来销售情况,并安排机器设备及人员进行生产。

3、公司的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具体销售流程为:客户提出产品方案及订单,公司参与下游客户的同步产品研发、设计制造等,产品通过下游客户的多项测试和验证后,公司根据订单排定生产计划,并进行相关物料采购,进行产品生产后最终发货至客户。

(三)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中国电子元件协会信息中心预测,2016年全球连接器市场规模约为559亿美元,其中手机连接器约为22.7亿美元,汽车连接器约为160亿美元;2016年中国连接器市场规模约为人民币1,395亿元,其中手机连接器约为124亿元,汽车连接器约为223亿元;到2020年全球连接器市场规模可望达到63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约为3%,其中中国约为人民币1,696亿元,年均增长率约为5%。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公司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经营部署下,结合自身发展情况,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全年的生产经营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019.73万元,同比去年增长7.85%,净利润4,954.35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6.70%。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6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9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31.88万元,并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规划及轻重缓急程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截止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114.35万元。2017年1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此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汽车业务保持较快增长

2016年公司汽车类产品销售收入为19,855.23万元,同比增长39.34%,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61.3%。公司已实现对法雷奥、科世达、伟世通、江森、欧科佳、麦格纳、比亚迪、贝洱海拉等公司供货,依托这些大客户,产品运用到宝马、奔驰、奥迪、沃尔沃、雷诺、本田、东风、标致、大众、吉利、众泰、长城、比亚迪、福特、一汽、尼桑、丰田、菲亚特、马自达等整车品牌中。

(三)提升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加速产品升级

在汽车电子领域,公司不断推出高质量的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产品,从过去的替代性研发(如仪表盘连接器等)转为与主流整车厂、一级供应商同步研发新型电子模块连接器,如车身控制模块连接器、车灯及转向模块连接器、中央配电盒等,应用在大众、通用、比亚迪等整车厂的核心平台及新能源汽车。

在手机领域,公司适时调整经营发展战略,选择市场前景更为明朗,适用性更广泛,符合未来技术发展前沿的产品进行适度投入。

(四)持续深化车间自动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持续加大自动化设备投入。报告期内,公司投入汽车类产品和手机类产品的固定资产新增原值金额分别为1,684.05万元和436.27万元。通过自动化设备替代传统人工,减少人工操作的失误,适应精密电子元件的标准化要求,实现了产品质量及供货的稳定性。

(五)完成部分生产场地转移

报告期内,公司终止原租赁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帝富路(现世富路)、盛龙路的三处物业租赁合同,将相关机器设备、人员等按产品类别分别转移至公司上海洞泾厂区、湖南厂区和深圳厂区,完成九亭老厂的全部搬迁工作。

(六)加强法人治理,完善内控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有效地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4次监事会会议。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完成独立董事改选工作。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合并范围与上年度财务报表相比未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和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新爱

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4月10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新爱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将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49,370,672.22元,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金4,937,067.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8,588,585.02元,2016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03,022,190.02元。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合并口径为49,543,535.0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543,535.09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拟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5,043,750.00元(含税),占公司 2016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能够为公司提供合法合规的专业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年度审计业务量和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决定其2017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7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2017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4.5亿元(包括尚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并为该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7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7年度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

2017年,为继续推动主营业务投资发展,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通过一系列的新建、技术改造、改扩建等投资行为加强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扩张,预计全年投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2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逐项审批并组织经营层执行具体投资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7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建强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3、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过程、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拟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5,043,750.00元(含税),占公司 2016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资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能勤勉、尽职、客观、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徕木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4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20,310.7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910.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及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1,078.8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831.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4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14.35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4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14.3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45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723.9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上海九亭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账户中尚有229.66万元的前期投入置换资金未转出。公司已于2017年3月31日转出。

[注2]: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账户中尚有370.87万元的外部发行费用未支付。公司已于2017年3月31日前支付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公司提供精密电子元件领域的研发服务,公司的产品总体研发实力将进一步提升,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生产经营带来新的动力,以上投资项目涉及公司经营总体而并非某一个单独方面,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2-231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徕木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徕木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认为,徕木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2-231号);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7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7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4.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被担保人: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和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715万元,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217.39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科技”)、控股子公司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连电子”)和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徕木”)2017年度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松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寿支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包括尚未到期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授信业务为准,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专项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等,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等,具体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与所属子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4.5亿元(包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

1、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徕木科技、康连电子、湖南徕木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000万元(含实际已发生借款担保余额1,715万元);

2、所属子公司徕木科技、康连电子、湖南徕木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1,000万元(含实际已发生借款担保余额16,038万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依据公司相关流程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内办理具体授信、担保及基于授信的具体融资业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权期限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超出上述额度及范围的授信及担保,则超过部分需根据相关规定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7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公司

单位:万元

2、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3、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7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7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综合授信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项是在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确定的,且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7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4.5亿元,并在此额度内提供相应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6%;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217.39万元(其中借款担保余额为16,038.00万元,融资租赁担保余额为179.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5%。除此之外,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报备文件

1、公司、徕木科技、康连电子、湖南徕木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7年度

投资项目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7年度拟通过新建、技术改造、改扩建等投资行为继续推动主业经营发展,预计全年投资总额不超过17,200万元。

● 本投资计划内的具体投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2017年度投资项目计划概述

2017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科技”)、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连电子”)、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徕木”)将通过一系列的新建、技术改造、改扩建等投资行为,加强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扩张,预计全年投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200万元。投资项目将主要围绕主业经营发展,以此进一步增加公司盈利能力,提升综合实力,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1]上表中研发项目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注:上表研发项目总预算包括以前年度立项未结案及2017年新立项的研发项目。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建设进度和实际情况按年度分期投入。

为提高投资效率,在上述投资计划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逐项审批并组织经营层执行具体投资项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主要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徕木科技、康连电子、湖南徕木,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以上三家子公司100%股权。基本情况已在《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