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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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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泰禾光电 证券简称:603656 公告编号:2017-004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0日以通讯加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并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董事石江涛先生由于公出原因未现场参加董事会,委托董事颜天信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大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总经理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以总股本7,59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519.2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038.4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634.4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金额调整为10,634.40万元。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就上述股本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7-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结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66.9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9,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05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83,659,609.80元,根据《公司法》和《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10%计提法定公积金8,365,960.98元;截止2016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6,994,486.54元。

为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的支出,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59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519.2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038.4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634.4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金额调整为10,634.40万元。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就上述股本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等事宜。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本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提出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06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12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万股,公司已于2017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07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3,166.98万元;

●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51.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可以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进行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及支付项目建设剩余款项。若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3093号),确认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3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总额为3,166.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4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166.98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鉴证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3093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花旗认为:泰禾光电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未违反公司招股说明书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东方花旗同意泰禾光电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66.9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3093号)。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用募集资金3,166.9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08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投资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理财投资金额: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19,000万元(含19,000万元)人民币,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理财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9,000万元(含1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光电”或“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累计不超过19,000万元(含19,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并在严格风险控制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合理投资收益。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是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09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投资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理财投资金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人民币,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理财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51.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泰禾光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东方花旗对泰禾光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明确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10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多年从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在公司申报上市期间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对方协商确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包括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满足公司2017年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11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4月10日通过通讯加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成应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会提出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3093号)。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是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12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6日 13点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方兴大道与玉兰大道交口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6日

至2017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4月22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 一) 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

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方兴大道与玉兰大道交口公司办公楼六楼证券部

电话:0551-63751266

传真:0551-63751266

联系人:黄慧丽

(三)登记时间

2017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 点 3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午 13:00-16:00 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会议联系人:黄慧丽 电话:0551-63751266 传真:0551-63751266。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