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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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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15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宝鸡市宝光路53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军望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长杨天夫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欣荣、陈晨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