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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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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丹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习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壁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许丹青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1%)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用于融资,标的证券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月16日,质押期限为730天。截至报告期末,许丹青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2,1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1.05%。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37,8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95%,占公司总股本的18.93%。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存在已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事项。截止2017年4月21日,公司于2017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该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2728股票简称:特一药业公告编号:2017-022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09: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9日以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1-3月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已经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拟于2017年4月22日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8股票简称:特一药业公告编号:2017-023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08: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永春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8股票简称:特一药业公告编号:2017-025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现决定于2017年5月8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2017年5月8日下午2: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7日-2017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7日15:00至2017年5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北坑工业园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发行规模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4)可转债存续期限

(5)票面利率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7)转股期限

(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1)赎回条款

(12)回售条款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7)担保事项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2017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5月4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台山市北坑工业园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29200,信函请注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少华、陈美仪

联系电话:0750-5627588

联系传真:0750-5627000

联系邮箱:ty002728@vip.sina.com

联系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北坑工业园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2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728”。

2. 投票简称为“特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 会 回 执

致: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8日下午2:30举行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7年5月4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4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