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董事长俞亚鹏、总经理蒋乔及总会计师冯元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17-012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 4 月 21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20日(星期四)—2017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 4 月 21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20 日(星期四)15:00至 2017年 4 月21日(星期五)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报告厅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俞亚鹏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273,559,0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87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67,094,6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43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6,464,4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12,320,5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4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856,1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0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6,464,4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8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58,1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1%;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9,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10%;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58,1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1%;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9,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10%;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58,1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1%;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9,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10%;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58,1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1%;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9,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10%;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292,680,656.73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92,680,656.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36,836,658.13元,扣除2015年度利润分配67,411,272.0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62,106,042.86元。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449,408,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9,881,696.00元,剩余2,472,224,346.86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58,1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1%;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9,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10%;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1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58,1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1%;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9,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10%;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58,1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1%;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9,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10%;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1,238,480股,回避了表决,实际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29人,代表股份12,320,535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9,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10%;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9,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10%;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58,1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1%;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9,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10%;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58,1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1%;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9,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10%;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58,1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1%;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9,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10%;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58,1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1%;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9,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10%;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
选举俞亚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273,115,431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股份数:11,876,951股。 该候选人当选。
选举郭文亮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273,115,44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股份数:11,876,960股。 该候选人当选。
选举钱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273,115,449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股份数:11,876,969股。该候选人当选。
选举李国忠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273,115,458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股份数:11,876,978股。 该候选人当选。
选举蒋乔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273,115,467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股份数:11,876,987股。该候选人当选。
选举郭培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273,115,476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股份数:11,876,996股。该候选人当选。
选举侯德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73,115,433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股份数:11,876,953股。 该候选人当选。
选举朱正洪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73,115,447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股份数:11,876,967股。该候选人当选。
选举傅柏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73,115,44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股份数:11,876,960。该候选人当选。
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
选举刘亚平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同意股份数:273,115,433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股份数:11,876,953股。 该候选人当选。
选举孙三牛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同意股份数:273,115,44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股份数:11,876,960股。该候选人当选。
选举倪幼美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同意股份数:273,115,447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股份数:11,876,967股。该候选人当选。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二届四次职代会代表团联席会议选举陶士君先生、吕向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报告书。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 邹明春、姬建生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17-013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选第八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20日,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二届四次职代会代表团联席会议,选举陶士君先生、吕向斌先生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4月22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陶士君先生,男,汉族,1973年8月出生,本科,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部部长。曾任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副部长。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吕向斌先生,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大专文化,工程师。现任公司小棒厂厂长。曾任公司一轧钢厂成品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08 股票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17-014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1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4月21日在公司7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公司董事郭文亮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郭培锋先生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俞亚鹏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俞亚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弃权票、反对票为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俞亚鹏先生、郭文亮先生、钱刚先生、李国忠先生组成,俞亚鹏先生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俞亚鹏先生、侯德根先生、傅柏树先生组成,侯德根先生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朱正洪先生、侯德根先生、蒋乔先生组成,朱正洪先生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傅柏树先生、朱正洪先生、郭培锋先生组成,傅柏树先生任主任委员。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弃权票、反对票为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蒋乔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冯元庆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郭培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附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弃权票、反对票为0票。
上述选聘人员的任期均为三年。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秘书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杜鹤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附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弃权票、反对票为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弃权票、反对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2日
附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蒋乔先生,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本科,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企管部副部长、销售部分公司经理,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信泰富特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冯元庆先生,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总会计师。曾任上钢三厂转炉车间核算员、财务部科长、副部长、部长、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培锋先生,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曾任中信泰富无锡办事处项目副经理,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秘联系电话:0714-6297373
传 真:0714-6297280
电子邮箱:dytg0708@163.com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
附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其联系方式
杜鹤先生,男,汉族, 1983年1 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任公司总经办主任。曾任公司二炼钢厂设备科长、总经理秘书、总经办副主任等职。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联系电话:0714-6297373
传 真:0714-6297280
电子邮箱:dytg0708@163.com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17-015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11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4月21日在公司6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亚平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刘亚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弃权票为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08 股票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17-017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董事会所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工作表现,认为: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侯德根 傅柏树 朱正洪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17-016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