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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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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涂善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黎雅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454,737,968.17元,下降49.65%,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珠海横琴舜果天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2、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12,329,250.90元,增长33.62%,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的环保项目材料款、土建款增加所致。

3、 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461,893.17元,增长179.49%,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6,561,471.74元,增长38.61%,主要是报告期内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163,044,389.50元,增长217.03%,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珠海横琴舜果天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致。

6、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2,409,800.22元,增长44.13%,主要是报告期内办公室装修及购置车辆的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7、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9,545,229.88元,下降30.91%,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度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所致。

8、 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7,825,095.62元,增长37.24%,主要是报告期计提的公司债券及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9、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减少4,127,169.85元,下降33.64%,主要是报告期内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子公司博睿赛思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相应减少所致。

10、 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减少4,637,571.26元,下降32.99%,主要是报告期内按持股比例确认联营企业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减少所致。

(二) 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 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66,089,486.80元,增长38.21%,主要是2016年11月收购博睿赛思,报告期内新增加的互联网数据服务收入所致。

2、 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151,840,926.18元,增长44.30%,主要是2016年11月收购博睿赛思,报告期内新增加的互联网数据服务成本,以及工程成本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3、 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8,254,382.07元,下降67.09%,主要是受营改增影响,报告期内不再计提营业税所致。

4、 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766,287.21元,增长103.28%,主要是2016年11月收购博睿赛思,报告期内其新增加的销售费用所致。

5、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5,855,473.09元,增长96.92%,主要是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增加及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6、 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584,150.41元,下降46.8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7、 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192,349.23元,增长289.17%,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 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2,127,024.64元,下降64.53%,主要是报告期内母公司利润减少相应计提的所得税减少所致。

(三)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47,937,550.77元,下降682.91%,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珠海横琴舜果天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的现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于2016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6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冯钊华、李阔、樟树市爱得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爱得玩投资”)、深圳市前海嘉之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之泉投资”)购买北京博睿赛思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睿赛思”)100%的股权;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经2016年12月29日的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2016年第102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具体交易方案详见公司2017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樟树市爱得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10号),核准公司向樟树市爱得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0,385,903股股份、向深圳市前海嘉之泉投资有限公司发行8,440,528股股份、向冯钊华发行23,245,215股股份、向李阔发行22,333,63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671,07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博睿赛思100%的股权已过户至普邦股份名下,普邦股份持有博睿赛思100%的股权。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4月7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确定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符合标准的员工,共计不超过57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9名。本员工持股计划劣后级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购买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具体方案详见公司2017年3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伟雄   

二〇一七年四月廿一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7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马力达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将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蓝环保”)业务发展,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深蓝环保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融资成本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5%的范围的贷款担保。据此,现董事会同意为深蓝环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申请的不超过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外担保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期限一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廿一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7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玲玲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资产,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廿一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以下简称“授信人”)签署《担保合同》,明确公司愿意向授信人提供最高额人民币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担保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蓝环保”)按时足额清偿其全部债务。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工商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非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3日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三路8号新希望国际1栋1单元24层(1-8号)。

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三路8号新希望国际1栋1单元24层(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43614986T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环保器材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环保工程的承包、施工、安装,环保工程工艺设计;市政公用工程的承包、施工、安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的承包、施工、安装;批发零售:给排水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机电设备;提供与环保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运营管理;环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运营(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废弃物资源化与新能源技术研发与应用,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网络系统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责任形式:连带责任

3、担保范围:深蓝环保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债务本金、利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担保期限: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担保金额:人民币授信敞口2,000万元整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支持深蓝环保更好地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发展生产经营,为股东获取利润。

2、被担保人偿还能力评估:深蓝环保资产状况较好,并且无不良贷款记录;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同时向其委派了董事、监事、财务等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真正做到风险可控。

3、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4、上述担保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担保全部为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共计9,000.00万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05%。本次担保为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担保合同;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担保人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廿一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时间

2016年5月1日。

(二)变更的原因

为了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

公司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三)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 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二) 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16年度调增“税金及附加”当年金额4,388,537.72元,调减“管理费用”当年金额4,388,537.72元。

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其他应付款”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16年度调增“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77,767,715.76元,调减“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77,767,715.76元。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对利润总额及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7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17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资产,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廿一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