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双江道62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8日

至2017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刊登于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和《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17年4月28日登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7年5月5日12时)

2.登记地点: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17年5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人:李立超

2.联系电话:022-26983538 传真:022-26983575

3.联系地址: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62号邮编:300400 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公告编号:2017-026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4月18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4名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5名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铁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一)

有关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毕,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二)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提请召开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定于2017年5月8日。本次会议将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详情情况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指定媒体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1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王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有关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结项

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5号文核准,公开发行股份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79元,共计募集资金68,9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过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3,527.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16日到账,并于2月26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095号《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进行了验证确认。

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5年2月25日,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光大银行和上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三方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责任。由于公司存放于光大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投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已将节余资金45,255.22元(利息收入)汇至公司开立于上海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经公司、保荐机构、光大银行三方商议,公司已对光大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具体内容见公司2015年3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关于注销光大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有关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3.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5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6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2,000万元,目前尚未到期归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了申万宏源的“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83期(34天)收益凭证产品”理财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3.83%,目前尚未到期。在上海银行的大额存单业务账户中,募集资金存放4500万元,该存款为智能型存款,存款收益率根据公司支取情况采取不同的利率,有关详细情况见公司2016年5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

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经过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整,最终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2.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之后,公司积极调配人力物力进行募投项目的实施。截止当前,本溪银龙预应力钢棒项目、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间分公司中强钢丝生产建设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毕,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标。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规划安装两条钢棒设备,当前公司已完成一条钢棒设备安装,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决定终止实施另外一条钢棒设备的建设工作,待日后市场有需要的时候以公司自有资金新建钢棒产能。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3. 截止2017年4月18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已经使用34,888.78万元,募投项目节余资金29,510.97万元(包含已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存款利息872.77万元人民币,扣除实施项目发生的银行手续费0.22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包括尚未拨付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流动资金2079.97万元以及该项目应付未付的合同尾款745.76万元。上述款项,待节余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根据项目需要进行支付。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尚需支付的工程及采购合同尾款、质保金、理财收益以及项目节余资金合计金额。

2. 公司上市后,根据自身生产基地和产品产能情况对预应力钢材产品的产品种类和产能分布进行了调整。调整之后的投资项目规模较公司上市时规划规模有所减少。

2.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符合实际需要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控制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公司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压缩了资金支出。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的计划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募集资金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利息29,510.97万元和未结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将不再履行归还程序。

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项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毕,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 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9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20日、4月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2017年4月20日、4月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1.经公司自查,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目前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未进行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