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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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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7-05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三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法院已受理1名原告起诉公司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1名自然人

被告一: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66,728.16

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主要事实与理由

被告于2016年7月26日被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8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违法事实。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

收到法院发来的前述《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后,公司正与律师等中

介机构积极商讨应诉方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983例,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20,713.3万元;法院已于近期陆续开庭审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7-05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根据查明的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公司已于2016年7月27日对该重大事项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尚不能排除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7-052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智慧”)201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披露了《大智慧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3)、2017年3月17日披露了《大智慧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2)现就第三次风险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详见公司2017年1月25日披露的《大智慧2016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7-012)。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若是负值,公司将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在2016年年度报告 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