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手机银行基金前端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服务于基金投资客户,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决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前端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指定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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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内容
1、自2017年4月22日00:00至2017年6月30日24:00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办理本公司上述表格中除交银医药创新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享受前端申购费率1折优惠。
2、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办理本公司上述表格中除交银医药创新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并于2017年4月22日00:00至2017年6月30日24:00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投资交易,享受定期定额投资1折费率优惠。
3、自2017年4月24日00:00至2017年6月30日24:00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办理交银医药创新基金申购业务或签约其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期间成功扣款的个人投资者,享受前端申购费率(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1折优惠。
4、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交通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交通银行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相关规则(包括删减适用基金范围及变更费率优惠安排等)。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交通银行的最新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不包括转换费率、后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
2、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上述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由交通银行或本公司另行发布公告。
3、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交通银行的有关公告。
4、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办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7年4月24日起,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开办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交银医药创新股票”)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现就该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业务基本规则》,定期定额赎回业务是指投资人可以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按每月固定时间从指定的基金账户代投资人赎回固定份额基金。定期定额赎回业务并不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构成影响,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此次在中国农业银行开通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适用于投资人办理交银医药创新股票(基金代码:004075)的赎回业务。
一、适用投资人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适用于符合《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人。
二、办理场所
自2017年4月24日起,投资人可到中国农业银行销售本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人须首先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2、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按中国农业银行提供的其他方式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规定。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赎回业务受理时间相同,为开放日的9:30—15:00。
五、赎回费率的说明
本业务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六、定期赎回份额
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时,投资人可与中国农业银行约定每月固定赎回份额,每月赎回份额不低于100份(含100份)。
基于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最低保留余额的规定,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本公司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开办定期定额赎回业务亦受本规则限制。因此,如果投资人每月通过定期定额赎回业务赎回基金,赎回申请被确认后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则在该账户剩余的基金份额将被全部强制赎回。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赎回日即为基金赎回申请日,并以该工作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销售机构在T+7个工作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八、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已于2017年3月2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自2017年4月24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投资人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当地中国农业银行的销售网点或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9)。
九、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1、本公司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3、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s@jysld.com
4、中国农业银行网址:www.abchina.com
5、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基金投资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可能承担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汇率风险、境外市场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