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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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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49 股票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7日—2017年4月28日

3、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4月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7年4月2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2017年4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9、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颜昌绪先生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6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名称分别为《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6、7、8、9、10、11、12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和提案编码详见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3)以传真方式登记的,参加现场会时,应提供与传真件一致的原件。

2、会议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4月22日——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以信函或传真件登记的,须于2017年4月23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

3、会议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送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信函请注明“国光股份2016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28-66848862

传真号码:028-6684886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邮政编码:610100)

联系人:李超、胡英

电子邮件:dsh@scggic.com

联系电话:028-66848862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国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附件三: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49。

2、投票简称:国光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公司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2017年4月21日,本单位(个人)持有国光股份(代码:002749)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

1、 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该议案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