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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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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鑫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广发鑫隆混合A:

2、广发鑫隆混合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鑫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1月7日至2017年3月31日)

1.广发鑫隆混合A:

2.广发鑫隆混合C: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6年11月7日,至披露时点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6个月,至披露时点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鑫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备选股票库,重点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心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过程中,中央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公平分配投资指令。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岗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交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警,实现投资风险的事中风险控制;稽核岗通过对投资、研究及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监察稽核,实现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不同的投资组合受到了公平对待,未发生任何不公平的交易事项。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开放式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与本公司管理的被动型投资组合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但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这些交易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的嫌疑。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经历了16年底的暴跌之后,市场整体较为悲观,但春节后货币市场不如预期中的紧张,月末因素对资金面扰动较小,等待的成本上升,同时两会上政策表态较为温和,市场预期各类监管政策新老划断的可能性较大,对市场扰动不大,同时长期看来,市场普遍又觉得经济肯定会下去,通胀不足担忧,因此现券市场在3月下旬之前都表现的较为活跃,到一季度季末,市场资金面变得非常紧张,但中长期个券基本没有调整,曲线明显变平。

在这一阶段,组合主要是抓住月末季末的高价时点,配置定存和线上回购,提高组合静态收益。在股票配置上,仍然以白马蓝筹为主,小幅提升仓位。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广发鑫隆A类本报告期净值增长率为1.6%,广发鑫隆C类本报告期净值增长率为1.7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9%。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多空力量相对均衡,市场短期或将继续震荡,但中长期来看债市的各种利空因素并未消失,只是被暂时拖延。当然最终驱动因素还要看经济基本面,债券操作在当下仍然应保持谨慎,提高组合静态收益,同时适度参与交易性机会。

股票操作上继续看震荡,结构重于仓位,配置白马蓝筹为主,获取绝对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投资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原因是华泰证券对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HOMS系统开放接入,但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并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

本基金投资该公司的原因:华泰证券是国内大型券商,公司的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固定收益等领域在行业内都具有很强的竞争力,截至2016年末,经纪业务股票基金交易量市场占有率连续3 年稳居行业第1位,连续4年保持增长,2016 年达到8.85%,大幅领先同业;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突破人民币8,800 亿元,排名位居行业前列;固定收益产品及投资优势进一步巩固,资产证券化业务已经在多个领域建立了行业领先优势。本次处罚是基于13-15年间,公司营业部接入HOMS系统时未对客户身份识别尽到责任违反相关规定,但相关处罚已经做出,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更大负面影响,综合来看公司具有投资价值。

除上述证券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况。

5.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运用固有资金(认)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15:00 止,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17年3月17日,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表决结果为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1.0%降低为0.6%,托管费率由0.2%降低为0.1%。有关重要事项详情可见本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于2017年3月21日刊登的《关于广发鑫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广发鑫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广发鑫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四)《广发鑫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存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9.3查阅方式

1.书面查阅: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投资者可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阅: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gffunds.com.cn。

投资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发电子邮件:services@gf-funds.com.cn。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