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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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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新沃通利纯债A

新沃通利纯债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7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本报告期处于建仓期内。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1季度,实体经济出现了一定的回暖,社会融资总量出现一定增长,部分行业企业的经济活力增加,但整体经济增长压力仍较大, PPI同比涨幅高点回落,CPI仍处于低位,经济回暖的趋势并不明朗。货币政策方面,央行继续执行了中性的货币政策,市场资金面处于紧平衡状态。

2017年1季度我国债券市场波动较大,市场收益率整体上行。10年期国债收益率估值上行27bp,5年AA+中期票据收益率上行44bp,中证综合债指数一季度下跌0.14%。

报告期内,本基金采取相对稳健的投资策略,以中高等级信用债、同业存单及部分银行存款为主要配置,同时持有了部分国债期货头寸用以套期保值,在控制组合风险的同时为持有人获取稳定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新沃通利纯债A净值增长率为0.60%,新沃通利纯债C净值增长率为3.23%,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0.3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8.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国债期货多头、空头的合约价值与当前的组合债券现货的头寸及未来拟投资的现券规模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合理控制组合久期。

5.8.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买入持仓量以正数表示,卖出持仓量以负数表示,单位为手。

5.8.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对宏观经济的判断与未来组合配置的安排,灵活运用国债期货工具对组合进行久期管理,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稳定组合净值表现,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增值。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9.3 其他资产构成

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当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投资人较大比例赎回且基金的现金头寸不足时,基金管理人可能需要较高比例融入资金或较高比例变现资产,由此可能导致资金融入成本较高或较大冲击成本,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2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