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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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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17 公司简称:中再资环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912,065.66元,合并年初未分配利润-1,029,478,102.58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65,390,168.2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拆解处理。公司通过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分拣和部分深加工,将其中可用二次资源出售获取部分收入;所属8 家子公司均拥有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均入列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公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其中:5家子公司为第一批基金补贴企业,1家子公司为第二批基金补贴企业,2家子公司为第三批基金补贴企业。通过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获取相应基金补贴是本公司所属子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

报告期末,公司所属行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国家对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

201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共同公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据此目录,2016年3月1日起,纳入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目录的有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和电话单机等14类产品。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国家相关部委尚未发布新增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和电话单机等9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的标准。截止本报告期末, 国家有关部委局累计公布了五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根据环境保护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全国纳入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的企业共计109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23亿元,营业成本发生7.4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1.9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4亿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2.19亿元,较期初增加7.82亿元。其中:流动资产25.37亿元,较期初增加7.24亿元;固定资产4.08亿元,较期初减少0.1亿元;总负债21.36亿元,较期初增加6.27亿元,流动负债12.38亿元,较期初增加0.11亿元。2016年末公司净资产10.83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0.26亿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6.35%,较期初增加4.4个百分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7-09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北京环球财讯中心B座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爱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批准《2016年度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912,065.66元,合并年初未分配利润-1,029,478,102.58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65,390,168.2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就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注入资产2015年度、2016年度累计实现承诺净利润与同期承诺业绩相比,差额-1,935.40万元。按照重组资产注入方和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重组资产注入方应向公司补偿22,676,747股。重组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应按照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各自认购公司股份数占发行对象合计认购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担补偿额。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就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1。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确保因公司重组相关方就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对公司进行补偿而回购注销股份事项及工商变更事项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回购、注销、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的全部事项:

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具体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的具体方案;

⒉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办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股份等相关事项;

⒊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

⒋签署、补充、修改、呈报、接收、执行与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等相关的一切文件及协议;

⒌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等相关的其他事项;

⒍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公司股份回购、注销、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预计公司2017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30,587.9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预计公司2017年度与参股股东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23,537.46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管爱国和沈振山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自关联方拆借资金预计情况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和下属子公司2017年度按照不高于央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无抵押、无担保、拆借期限由借贷双方商定的原则,自关联方拆借资金262,900万元,其中:

㈠公司拟自关联方借款260,000万元:

⒈自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借款170,000万元;

⒉自公司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90,000万元;

㈡全资子公司拟自关联方借款2,900万元:

⒈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自中再生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

⒉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自中再生控股子公司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借款300万元,自中再生控股子公司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北荣泰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借款600万元。

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2017年度自关联方拆借资金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3。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拆出资金预计情况的议案》

为支持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按照无担保、无抵押、借贷双方约定利率,借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商定的原则,2017年度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拆出资金,每季度末拆出资金净增加额不超过45,000万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授权经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结合公司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40,000万元人民币现金对所属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公司”)、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公司”)和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公司”)等五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向唐山公司增资10,000万元、向江西公司增资10,000万元、向洛阳公司增资8,000万元、向四川公司增资7,000万元、向广东公司增资5,000万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4。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公司”)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1年期、人民币2,000万元敞口授信,敞口比例60%(保证金比例40%)提供额度为2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此笔授信到期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四、五、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和十六项等十二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应对相关关联事项回避表决,审议前述议案的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7-010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与会监事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㈠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㈡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㈢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6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㈠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㈡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

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和二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7-01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

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陕西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91号)的核准,公司于2015年5月实施了向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山东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河北君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刘永彬和郇庆明等11方(以下简称“发行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发行对象持有的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100%股权、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56%股权(以下简称“注入资产”)的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注入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及发行对象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发行对象于2014年9月3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发行对象承诺注入资产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对应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18,133.97万元、19,468.50 万元、20,500.95万元。

二、业绩承诺补偿约定

㈠如注入资产在补偿期内未达到发行对象承诺的累计预测净利润数额,则由发行对象共同向公司予以补偿。补偿的方式为公司按零对价回购发行对象应补偿股份数。应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为:

每年应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总数量×[(累计预测净利润数-累计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以前年度已补偿股份数量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发行对象合计应补偿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股份总数。

若公司在补偿期限内有现金分红时,按协议约定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前上述年度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赠送给公司;若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时,则补偿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协议约定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

㈡在协议约定的补偿期限届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监管要求在出具当年度财务报告时对注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出具年度财务报告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经减值测试如:注入资产期末减值额÷注入资产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量,则发行对象应当参照协议约定的补偿程序另行进行补偿。进行注入资产减值测试时应当考虑补偿期限内注入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发行对象另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注入资产期末减值额÷注入资产价格×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量-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㈢各发行对象各自应补偿的数量按其对应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比例分担确定,发行对象相互之间对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各发行对象补偿股份数=各自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量×应补偿股份数

三、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事项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天运[2017]核字第90157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8,708.72万元,完成当期承诺净利润的103.17%;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为16,958.3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完成当期承诺净利润的87.11%,2015年度-2016年度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35,667.07万元,完成对应期承诺净利润37,602.47万元的94.85%,差额为-1,935.40万元。

根据协议约定,发行对象需向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下:

注:各发行对象应补偿股份数,不足1股的按1股计算。

四、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拟定向回购发行对象2015年度-2016年度合计应补偿股份数 17,649,057股股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就发行对象2015年度-2016年度需补偿股份的回购及后续注销实施事宜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编号:临2017-012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联人回避事宜: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按规定进行了回避。

●本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㈠2017年度与控股股东中再生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㈡2017年度与参股股东中再资源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及方法均为按市场价协商确定。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再生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30,587.98万元,与参股股东中再资源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3,537.46万元,该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及关联方履约能力

㈠关联方

⒈绥化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伟

注册资本:4,8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废旧塑料深加工建设项目的投资(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从事加工、拆解经营活动);金属废料和碎屑的销售;再生物资回收、经销;建材经销(不含木材);拆解机械与设备租赁;铁矿粉经销(以上项目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的经营项目,许可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再生路7号

⒉山东临沂中再生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克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收购销售;废钢、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废纸、废橡胶、废轮胎、废旧电器的收购、分拣、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钢材、有色金属及有色金属压延产品、五金交电、汽车零部件的销售;铁精粉、黑色金属、化纤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制品的销售;设备租赁;信息服务;进出口业务;货场的经营管理;场地出租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临沂经济开发区梅埠办事处驻地

⒊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负责人:杨峰林

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废水、废气、噪声、土壤的检测及污染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购销;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木材、钢材、有色金属制品及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产品、汽车零部件、重油(不含危险品)、铁精粉、金属材料、化纤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制品、纸制品;设备租赁;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青岛胶州市洋河镇小王家村

⒋四川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岩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提供再生资源的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及科技推广;再生资源市场的投资、开发、建设、摊位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回收、加工、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委托加工销售;废汽车拆解;市场信息服务;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生产、销售:蒸汽;进出口贸易。(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内江市东兴区椑南乡双洞子中国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888号

⒌清远华清再生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肖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的投资开发(需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废旧五金电器、电机、电线、电缆再生资源的收购、生产加工(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生产经营)及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厂房租赁,地磅经营;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贵金属、矿产品(属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的商品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成品油除外)、塑料制品及原材料的贸易;停车服务。

住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了哥岩水库东侧再生资源示范基地

⒍中再生洛阳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清

注册资本:4,638万元

经营范围:废旧物资的回收(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境外废物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废旧物资除外);废钢加工;钢材、生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或许可的,未获审批或许可不得经营)。

住所:孟津县平乐镇平乐村(青年路口)

⒎洛阳宏润塑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道斌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废旧塑料和碎屑回收技术研究;废旧塑料破碎与造粒;废旧塑料回收;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住所:洛阳市孟津县送庄镇三十里铺村

⒏安徽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求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废旧物资、铁矿石、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收购、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新发工业园区

⒐中再生盱眙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波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开发、回收、销售可利用再生资源;不锈钢精密铸件、金属材料生产、加工及销售;废金属破碎料生产、销售,不锈钢制品生产、销售;房屋租赁与销售;信息咨询;非学历非证书职业技能培训;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黄金饰品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盱眙县古桑乡磨涧村盱眙港对面

⒑江西中奉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圣柱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销售(危险废物和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业园区应星南大道1169号

⒒萍乡华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抗战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市场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回收、加工、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加工、销售;冶金炉料、铁合金、矿产品的贸易流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市场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工业园区

⒓江西中再生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屹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处置、销售(危险废物和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凭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经营至2018年12月12日);报废农机回收、拆解;道路救援、道路清障、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场地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宏图大道

⒔四川塑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明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废旧塑料、新塑料及其制品;改性塑料粒子、塑料管材、汽车、家电塑料零部件;废旧塑料及制品的进出口业务。提供塑料及高分子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椑南乡双洞子四川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888号

㈡关联关系

⒈中再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⒉中再资源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8,273,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7.67%;

⒊黑龙江中再生是中再生的控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2,778,981股,占本公司总股数7.28%;

⒋本公司董事长管爱国先生是中再生和中再资源的董事长,本公

司董事沈振山先生是中再生的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中再资源财

务部经理;

⒌绥化公司是黑龙江中再生的全资子公司;

⒍临沂中再生是中再生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中再生环保是中再生的控股子公司;

⒎中再生环服青岛分司是中再生全资子公司中再生产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⒏清远华清投资是中再生的参股子公司;

⒐中再生洛阳公司是中再生的控股子公司,洛阳宏润是中再生控股子公司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⒑安徽中再生、盱眙资源、江西中再生环保、四川塑金是中再资源的全资子公司;

⒒江西中奉、萍乡华溪公司是江西中再生环保的全资子公司。

综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

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㈢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认为:公司对2017年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进行预计是必要的,也是审慎的;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预计的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与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关联方和与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此类关联交易项目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七、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编号:临2017-013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自关联方拆借资金预计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自关联方拆借资金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释义: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或本公司: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再生: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供销财务公司: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黑龙江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

●黑龙江中再生: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唐山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唐山中再生环保: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荣泰:河北荣泰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一、2017年度自关联方拆借资金预计的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和下属子公司2017年度拟自关联方拆借资金262,900万元,其中:

㈠公司拟自关联方借款260,000万元:

⒈自中再生借款170,000万元;

⒉自供销财务公司借款90,000万元。

㈡全资子公司拟自关联方借款2,900万元:

⒈黑龙江公司自黑龙江中再生借款2,000万元;

⒉唐山公司自唐山中再生环保借款300万元,自河北荣泰借款600万元。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㈠关联方

⒈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邢宏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C座7层

⒉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爱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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