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065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89号红塔大酒店三楼萧邦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刘辉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总经理黄俊朝先生、副总经理陈政先生、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副总经理仝文斌先生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陆晓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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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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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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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10、12-14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议案11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 议案9为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股东朱文怡、刘辉、上海达恩慧投资有限公司、冯荣、陈政、胡震宁、陆晓艳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131,884,684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江志君 魏栋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润达医疗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润达医疗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066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3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84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及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拟对201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事项作出预计,具体如下:
1、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下表:
■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公司2016年度担保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8)。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 关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公司、刘辉先生为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的借款人民币1,430万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4号楼明月街236号1607室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批发: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6月14日);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物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自有设备租赁;销售:医疗器械、日用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化妆品、仪器仪表、玻璃制品、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2,50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9,308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192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35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1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4,84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5,45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9,388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48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9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43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刘辉先生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最高主债权本金贰仟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上述范围中的其他应付款项,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
保证期间:为两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3、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4、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对外付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董事会相关意见如下: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8)。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1,607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8,531万元,分别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4.37%和22.9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