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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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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17-02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粉冶中心”)的告知函,粉冶中心控股股东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资产”)作为原告,以粉冶中心及其股东宁波金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金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君润恒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金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环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大誉湘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株洲兆富成长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株洲兆富新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兆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社会投资者股东”)作为共同被告,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大资产在民事起诉状中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撤销粉冶中心2017年2月13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及粉冶中心2017年2月13日作出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中大资产认为,粉冶中心的社会投资者股东于2017年2月13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违反了《公司法》及粉冶中心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会、董事会召集程序,因此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中大资产持有粉冶中心40%股权,为粉冶中心控股股东。本次诉讼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诉讼事项未对本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