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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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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2版)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7—2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下列各控股子公司2017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下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表1:对外担保情况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上述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信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信田”) 成立日期:2002年08月16日 注册地: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631号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摩托车及零配件,广州本田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汽车维修,汽车租赁,代办汽车上牌服务等。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482.28万元,负债总额3,525.69万元,净资产1,956.59万元,营业收入22,578.25万元,利润总额656.77万元,净利润491.69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3,959.34万元,负债总额1,695.63万元,净资产2,263.71万元,营业收入21,733.29万元,利润总额409.50万元,净利润307.12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80%股权,黄世赓持有该公司20%股权。

福建信田汽车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2、厦门信达北克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北克”) 成立日期:2007年7月18日 注册地: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隆路36号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批发、零售等。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150.01万元,负债总额6,093.43万元,净资产56.58万元,营业收入13,333.65万元,利润总额-31.06万元,净利润1.48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5,420.15万元,负债总额5,312.66万元,净资产107.48万元,营业收入12,298.63万元,利润总额37.42万元,净利润50.9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95%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股权。

厦门信达北克汽车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3、济南山和通达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山和通达”)成立时间:2001年03月16日 注册地:济南市槐荫区无影山中路匡山汽车大世界南区东1号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广汽本田系列品牌汽车、进口品牌汽车的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许可证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批发、零售汽车配件;二手车交易;经济贸易咨询服务;接受委托代办汽车挂牌、年检;汽车租赁。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448.53万元,负债总额4,138.96万元,净资产1,309.57万元,营业收入19,334.11万元,利润总额330.10万元,净利润223.21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4,987.35万元,负债总额3,568.12万元,净资产1,419.23万元,营业收入17,611.22万元,利润总额171.69万元,净利润109.66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95%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持有该公司5%股权。

济南山和通达汽车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4、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0日 注册地:福州开发区快安工业园区46号地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东风本田品牌汽车销售等。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7,073.97万元,负债总额5,003.19万元,净资产2,070.78万元,营业收入22,740.61万元,利润总额715.74万元,净利润560.96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4,340.58万元,负债总额1,729.78万元,净资产2,610.80万元,营业收入22,845.16万元,利润总额720.49万元,净利润540.03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厦门捷茂持有该公司40%股权。

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5、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诺”)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16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南区枋钟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丰田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汽车维修,汽车租赁,代办挂牌等。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422.02万元,负债总额2,909.94万元,净资产2,512.08万元,营业收入22,838.98万元,利润总额613.56万元,净利润465.09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4,525.17万元,负债总额1,682.10万元,净资产2,843.07万元,营业收入18,644.97万元,利润总额488.30万元,净利润330.99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95%股权,厦门捷茂持有该公司5%股权。

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6、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通宝”)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候机楼广场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罗耀煌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宝马品牌汽车销售,乘用车维修,汽车租赁等。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2,161.53万元,负债总额16,934.31万元,净资产5,227.22万元,营业收入81,437.17万元,利润总额2,326.76万元,净利润1,740.21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23,439.92万元,负债总额18,423.99万元,净资产5,015.94万元,营业收入73,010.07万元,利润总额1,847.60万元,净利润1,354.91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51%股权,林庆山持有30%股权,厦门捷茂持有10%股权,厦门金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股权。

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6、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安”)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3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8D-8E单元 法定代表人:姜峰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批发:煤炭制品、焦炭制品;其他法律、法规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50,825.71万元,负债总额120,595.06万元,净资产30,230.65万元,营业收入461,704.81万元,利润总额2,940.34万元,净利润2,332.85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224,515.41万元,负债总额198,156.30万元,净资产26,359.11万元,营业收入467,740.22万元,利润总额3,298.17万元,净利润2,144.27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55%股权,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5%股权。

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7、成都信达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信达诺”) 成立日期:2012年8月10日 注册地:成都市新津物流园区兴物5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姜峰 注册资本:170,984,900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等。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6,580.05万元,负债总额7,011.42万元,净资产19,568.63万元,营业收入19,743.12万元,利润总额726.67万元,净利润508.88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27,198.27万元,负债总额8,427.46万元,净资产18,770.81万元,营业收入11,870.35万元,利润总额-1,063.77万元,净利润-797.82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厦门市懋欣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9%股权。

成都信达诺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期间:1年

4、担保金额:详见表1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持有福建信田80%股权,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黄世赓将持有该公司的20%股权质押给公司。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持有信达北克95%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持有5%股权,公司为信达北克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厦门信达诺另一股东已将其股权质押给公司。

3、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持有济南山和95%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持有5%股权,公司为济南山和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厦门信达诺另一股东已将其股权质押给公司。

4、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持有福州信达诺60%股权,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福州信达诺另一股东厦门捷茂将其持有该公司的40%股权质押给公司。

5、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持有厦门信达诺95%股权,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厦门捷茂将持有该公司的5%股权质押给公司。

6、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持有信达通宝51%股权,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信达通宝另外三名股东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林庆山、厦门金五和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10%、30%、9%的信达通宝股权质押给公司。

7、公司持有信达安55%股权,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持有45%股权。信达安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中13000万元需要提供担保,公司为其中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为其中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公司持有成都信达诺51%股权,厦门市懋欣贸易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厦门懋欣贸易有限公司将持有该公司的49%股权质押给公司。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的必要融资,公司为此提供担保,能保障各控股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已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将其所持股权质押给公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上述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超过本次审议范围的,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按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提供担保。

公司资金部将对控股子公司负债率动态变化、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进行监控与管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本次议案通过,公司审批的2017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8400万元及美元27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92%。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7—2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7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15:00至2017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0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10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十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度预算案;

5.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16年报酬的议案;

7.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10.2017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信田汽车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11.2017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北克汽车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12.2017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济南山和通达汽车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13.2017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6,400万元担保的议案;

14.2017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15.2017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16.2017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17.2017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信达诺投资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18.审议公司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及可续期委托贷款强制付息议案;

19.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选举杜少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②选举欧阳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③选举黄立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④选举郭聪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⑤选举吴晓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⑥选举陈舸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选举童锦治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②选举薛祖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③选举郑学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增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①增补许忠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②增补高素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2016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及评估师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深圳市灏天光电有限公司原股东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17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19项提案,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第19-21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第19项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第20项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名,第21项议案应选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十一楼

3、登记时间:2017年5月11日上午9:00至2017年5月11日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11楼

邮编:361015

联系人:张凌君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 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增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7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7—2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2017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889,674.5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700,707.05元,加上上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496,977,868.25元、其它转入0元、本年度支付2015年度普通股股利22,363,718.08元和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102,534,722.22元后,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418,780,135.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中包含尚未宣告发放的永续债利息12,466,388.89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6,613,0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6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5,210,009.47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16年报酬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拟继续聘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公司支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公司承担审计期间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差旅费。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7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2017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载于2017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7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7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7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7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刊载于2017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载于2017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灏天光电有限公司原股东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监事会意见、会计师事务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刊载于2017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灏天光电有限公司原股东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公告》,刊载于2017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增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因工作原因,史林先生向公司监事会提请辞去监事职务。因届退休年龄,王培安先生向公司监事会提请辞去监事职务。监事会提名许忠贤先生、高素清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4日

附:

第九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许忠贤,男,1963年7月生,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控与审计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高素清,女,1964年6月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公告日,上述监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7—2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24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史林先生和监事王培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史林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王培安先生因届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两位监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人数,该辞职申请自公司增补新的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史林先生和王培安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史林先生和王培安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两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4日

关于深圳市灏天光电有限公司

原股东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说明及致歉公告

2015年11月30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信达光电”)完成对深圳市灏天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天光电”)70%股权的收购及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将收购灏天光电股权时其原股东卢志荣和灏天光电共同所作业绩承诺在2016年度实际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收购情况

2014年2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202号)核准,公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8,656.29万元用于建设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为增强LED封装产品的综合竞争力,2015年10月12日,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5,041.40万元变更用于收购灏天光电70%股权,项目名称变更为“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及股权收购项目”。福建信达光电与灏天光电、卢志荣等灏天光电原股东签署《关于深圳市灏天光电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灏天光电70%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及补偿条款

依据《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约定,卢志荣和灏天光电共同就灏天光电2016年度至2020年度(下称“承诺期间”)的业绩向福建信达光电作出如下承诺:

2016年度的审计净利润不低于1,520万元、2017年度的审计净利润不低于1,730万元、2018年度的审计净利润不低于2,020万元、2019年度的审计净利润不低于2,270万元、2020年度的审计净利润不低于2,350万元(以下单独或合称为“承诺净利润”);

如果灏天光电在承诺期间未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卢志荣应当按照如下约定向福建信达光电支付补偿。

(1)现金补偿:承诺期间内,如果灏天光电在任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审计净利润少于承诺净利润,则卢志荣应在福建信达光电向其签发书面通知之日五个工作日内向信达光电支付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现金=(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审计净利润数)×股权比例(70%)。承诺净利润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定的净利润,且应以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准。

(2)回购安排。承诺期间届满后,如果灏天光电在承诺期间实现的累积审计净利润总额未达到累积承诺净利润总额的60%,由卢志荣收购福建信达光电持有的全部灏天光电的股权。具体回购安排详见公司2015年9月28日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72)。

三、业绩实现与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

灏天光电2016年度财务报表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的灏天光电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5,942.33万元,与业绩承诺差异7,462.33万元。

四、产生差异的原因

1、收购初期灏天光电体量小,供应链价格议价能力弱,使得采购成本较高,而2016年上半年,白光市场出现价格战,销售单价极速下降,产品成本与市场售价出现严重倒挂,造成销售毛利损失1,389.06万元。

2、灏天光电为抢占市场份额,在加大生产时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产品质量不稳,客诉增加,使得库存积压。2016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03.48万元。

3、2016年灏天光电账挂并购前应收账款2,849.30万元,根据会计准则对该部分款项单项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坏账准备1,962.01万元。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规定,该部分损失由灏天光电原股东补偿。

4、2016年收购完成后灏天光电的供应链尚未完全整合,扩产进度未达到预期。

五、公司已经或拟采取的督促灏天光电原股东履行承诺的措施

1、福建信达光电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数据,向原股东卢志荣发出了《关于灏天光电2016年度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告知函》。

2、暂扣需支付给原股东的剩余50%股权转让款,即2,520.70万元。

3、卢志荣对其应承担的并购基准日前发生的经营损失、债权损失等事项承诺如下:将持有的灏天光电27.67%股权质押给福建信达光电;将其在灏天光电享有的未来股东权益及股利分配款优先进行偿还,直至结清前述损失。

4、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向原股东主张权利,追偿业绩承诺补偿款。

5、推动灏天光电改善经营:

(1)加快产能扩充,将目前产能由原有300KK/月扩产至1700KK/月,实现规模化生产,降低单位生产成本。

(2)推动供应链整合,降低产品采购成本,加强生产管理,强化市场开拓,提升产品效益。经过2016年的调整,目前灏天光电产品已能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客户群体稳定,销售毛利率逐步提升。

(3)加强经营管理,进一步固化核心销售客户与公司经营管理团队。通过不断开发核心客户,带动销售量提升。2017年第一季度,灏天光电经营情况明显改善,实现营业收入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0%以上。

(4)加大研发投入,逐步实现产品标准化,提高生产效率。

(5)对销售及管理费用进行细项控制,确保合理支出。

六、致歉声明

针对灏天光电2016年度业绩实现与业绩承诺产生差异的情况,公司管理层对此深感遗憾并向广大投资诚恳致歉,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督促灏天光电原股东履行承诺,并继续推动灏天光电改善经营。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