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7-020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本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公司就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自2016年5月1日起本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等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调增合并利润表“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4,597,679.63元,调减合并利润表“管理费用”本期金额4,578,306.74元,调减合并利润表“销售费用”本期金额19,372.89元。调增母公司利润表“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1,214,877.11元,调减母公司利润表“管理费用”本期金额1,196,425.26元,调减合并利润表“销售费用”本期金额18,451.85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净资产,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的通知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7-021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川景旺”)2017年度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而开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关于预计2017年度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鉴于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两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回避表决。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回避通过本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龙川县腾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龙川县老隆镇两渡河

法定代表人:王运祥

成立日期:2005年09月27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服装、鞋帽、五金交电、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玩具、其他日用品、食品;卷烟零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龙川县腾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刘绍柏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刘绍柏持有其46%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参照公司同类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龙川景旺地处偏僻,专门安排人员外出进行纸张、垃圾袋等办公用品的零星采购,相比之下成本更大。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小,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该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子公司2017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正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的关联交易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开展经营业务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独立董事发表了认可意见,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该等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7年度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认可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7-022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申请综合授信: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川景旺”)、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景旺”)拟合计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80,000.00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公司拟为子公司龙川景旺、江西景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以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为各自在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2017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鉴于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龙川景旺、江西景旺2017年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八亿元整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以本公司资产为本次综合授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预计申请情况如下,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在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在预计额度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独立董事在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子公司龙川景旺、江西景旺2017年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方案为准。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17年度公司将根据以上申请,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

四、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资金流转效率,公司及子公司龙川景旺、江西景旺2017年度拟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及子公司以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分别为上述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本金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具体情况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预计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情况如下: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上述申请事宜为根据实际生产与经营需要提出,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各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提出的上述预计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办理最高额质押担保申请事宜,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为拓宽了融资渠道,提高了公司资金流转率而进行。

(2)公司提出的上述申请事宜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提出的上述申请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7-023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2.55亿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投资收益,保证公司及股东利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50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9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000,000.00股,发行价为23.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1,6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711,88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1,968,12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12月3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7352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55,459.78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459.7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共支出人民币8,625.16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用不超过25,5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以及现金管理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5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确保了募集资金的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3)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5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等会议资料以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8证券简称:景旺电子公告编号:2017-024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93号)核准,公司2016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000,000.00股,发行价为23.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1,68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1,968,120.00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30日出具天职业字[2016]1735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将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管理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上市后开始实施。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2月30日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为其下属分支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5日审议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6724-2号),结论意见如下:景旺电子《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景旺电子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6年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具体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6724-2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件1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一期)项目预计建设完成期为2017年6月,目前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企业边建设边投产,2016年度已实现效益22,345.23万元,已超过达产后预期效益18,654.28万元。

注2: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预计建设完成期为2019年2月,目前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企业边建设边投产,2016年度已实现效益86.72万元。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7-025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下转1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