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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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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6版)

2、公司董事会授权张水利董事长负责公司期货账户开立、操作总体计划及日常运作管理。

3、期货板块的资金调拨由张水利董事长最终审批或授权审批,期货套保业务的总资金额度纳入公司的总体资金盘子统筹考虑。

4、期货套保业务的盈亏由公司承担。

五、会计政策和核算原则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保业务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够充分反映期货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六、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期现走势背离,短期内造成部分价差损失。

2、交割风险:临近交割而持仓超出交易所限仓时,或因合约流动性不足而造成平仓损失。

针对以上风险,主要管控手段如下:

1、期货业务开展各项流程环节须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

2、商品衍生品事业部综合部管理公司期货业务操作。通过交易员与结算员、会计、审计部等的多方相互稽核的关系,建立有效交叉监督机制。套保业务各岗位人员,如发现套保业务交易存在违规操作时,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3、对期货操作进行授权管理,公司贸易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各子公司/事业部经营目标,审批、授权子公司/事业部期货操作权限。商品衍生品事业部综合部负责日常监控各子公司/事业部操作情况,若出现超权限的操作行为,商品衍生品事业部综合部需及时向贸易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根据贸易风险管理委员会指示意见,可不执行指令或采取强制平仓等措施。

4、在制作仓单及申请套保额度方面做好提前量,公司每日对持仓情况进行跟踪及反馈,对可能出现的交割风险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5、公司审计部根据以上原则对相关账单进行定期核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七、备查文件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26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7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决定聘任范承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出席会议的三位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

范承扬简历如下:

范承扬,男,1979年10月出生,中国籍。2005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法专业,硕士学历。历任象屿集团法律事务部法务专员、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风险管理副总监、风险管理总监。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8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2546号文《关于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135,1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根据《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此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34,529,147股,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1.15元/股。截至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89.05元,扣除相应承销费用人民币16,075,438.34元后,实收人民币1,483,924,550.71元,再扣除本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4,631,816.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79,292,733.76元。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9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 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12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207,235,605.06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72,057,128.70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6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272,057,128.7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479,292,733.76元。

综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479,292,733.76元(另有理财产品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2,659,790.71元也同时投入募投项目),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4年1月16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5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期末各账户均无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5年12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823,311,054.35元置换预先投入富锦195万吨粮食仓储及物流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16年1月15日,象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6,688,945.65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7月13日,公司已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6,688,945.65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7月14日,象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6,688,945.6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6年12月6日,公司已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6,688,945.65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已赎回,累计取得投资收益1,983,342.48元。(归还募集资金可详见临2016-076号《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象屿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24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6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同时,对比数据(2015年度)不做调整。

3、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上述会计调整的要影响如下: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业务范围、业务模式、经营规模的变化,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也随之不断变化。为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结合应收款项的构成、近年来应收款项的回款情况、实际坏账发生情况,拟对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进行了充分评估,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进行了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日期:2017年 1月 1 日;

2、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3、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相关政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适应了公司业务发展的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