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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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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5版)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0691号验资报告;

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意见》;

5、《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

6、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文件。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10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1)因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总股本增加,致使公司原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新增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上述权益变动均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4号)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34,629,404股A股股份。

本公司实际发行534,629,40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8,614,818.76元,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及验资费等发行费用(含税)共计人民币65,699,777.9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2,915,040.86元。截至2017年4月1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4月18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069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为2,365,607,000股,占本公司股权比例为61.33%,其未参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为2,365,607,000股,占本公司股权比例稀释为53.87%。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为192,850,000股,占本公司股权比例为5%,其未参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为192,850,000股,占本公司股权比例稀释为4.39%。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财通定增19号、财通多策略福瑞、财通福盛定增、财智定增15号、财智定增16号、朝东1号、创新惠誉1号、定增宝安全垫11号、定增宝尊享1号、定增均衡1号、定增驱动10号、东方国际定增宝1号、东洋定增3号、东洋定增4号、东洋定增5号、飞腾定增1号、富春258号、富春定增1095号、富春定增1152号、富春定增1175号、富春定增1176号、富春定增1177号、富春定增1192号、富春定增1195号、富春定增1227号、富春定增1230号、富春定增1251号、富春定增1255号、富春定增1258号、富春定增1289号、富春定增富润1号、富春定增慧福1316号、富春定增慧福1318号、富春定增慧福1319号、富春定增享利2号、富春定增银杉3号、富春华骏9号、富春禧享6号、富春尊享稳赢定增4号、古木投资瑞潇芃鑫定增1号、海银定增101号、海银定增2号、恒增鑫享13号、恒增鑫享14号、弘利1号、华泰资管富春定增1号、辉耀1号、汇银定增6号、建发2号、锦和定增分级19号、锦和定增分级26号、锦和定增分级27号、锦和定增分级41号、锦和定增分级50号、锦和定增分级51号、锦和定增分级53号、锦和定增分级5号、锦和定增分级6号、锦和定增分级9号、锦松定增I号、锦松定增J号、锦绣定增2号、锦绣飞科定增分级19号、联发2号、龙商定增15号、朴素资本定增8号、浦汇1号、钱塘定增1号、仁汇1号、如意定增1号、圣商定增1号、穗银1号、添利趋势1号、通达定增2号、外贸信托2号、祥驰定增2号、新宝1号、新民1号、阳明1号、阳明2号、英大证券2号、宇纳定增6号、玉泉167号、玉泉20号、玉泉357号、玉泉470号、玉泉510号、玉泉55号、玉泉580号、玉泉58号、玉泉596号、玉泉625号、玉泉62号、玉泉637号、玉泉652号、玉泉676号、玉泉680号、玉泉691号、玉泉700号、玉泉716号、玉泉726号、玉泉751号、玉泉800号、玉泉光大增益2号、玉泉国信1号、玉泉梭鱼1号、粤乐定增2号、允公鑫享8号、中海龙商定增12号、中睿合银策略优化4号、中新融创7号、紫金8号(下称“该等投资组合”)不持有本公司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该等投资组合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权为238,827,838股,占本公司股权比例增至5.44%。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8.50%的股份,仍处于控股股东的地位。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影响。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11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84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5,700万股,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指派孙利军先生、刘文成先生为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瑞银证券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止。但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瑞银证券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需对际华集团公开发行所募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

2017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58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34,629,404股新股。公司与瑞银证券签订了承销及保荐协议,聘请瑞银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瑞银证券已经指派沈奕先生、司宏鹏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沈奕先生、司宏鹏先生具体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同时,沈奕先生、司宏鹏先生将承接瑞银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工作。沈奕先生、司宏鹏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沈奕,男,保荐代表人,现任瑞银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精工钢构非公开发行、三维通信非公开发行、新世纪游轮首次公开发行、金新农饲料首次公开发行、隆华传热首次公开发行、中京电子首次公开发行、银座股份非公开发行、祁连山水泥非公开发行、华英农业首次公开发行、舒卡特种纤维非公开发行、沈阳化工非公开发行、宏达股份非公开发行、众和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东华软件首次公开发行、六国化工首次公开发行、太钢不锈钢首次公开发行、莲花味精首次公开发行、康达新材非公开发行和中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等。

司宏鹏,男,保荐代表人,现任瑞银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曾主持春秋航空A股IPO、大唐新能源改制并H股IPO、龙源电力改制并H股IPO、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发行、国电电力A股公开增发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中煤能源A股IPO、平煤股份A股IPO、南方航空A股IPO与非公开发行,并参与上海电气A股非公开发行、晨鸣纸业公司债、招商地产配股等共计二十余宗股票、债券及并购类交易。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12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和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 29 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由李学成董事长主持,九位董事全体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董事会工作报告部分。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部分。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6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38,792,209.37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63,879,220.94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705,997,319.24元,减去2016年已分配支付的现金股利人民币177,422,000.00元,2016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3,488,307.67 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167-172条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时A股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8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210,798,211.3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892,690,096.28元滚存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原因说明:公司所从事的职业装、职业鞋靴、皮革皮鞋、纺织印染、防护装具、品牌服装及商贸物流等业务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为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所属企业对生产性资金投入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公司积极开展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正在实施的“自有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际华园”及“JH1912”等项目正处于前期建设阶段,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2016年合并报表中的剩余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留在子公司中,用于满足日常营运资金和技术改造的需求,支持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

独立董事对预案的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下属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2016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按照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5%向公司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在按交易类别逐项审议该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何可人、盖志新、高雅巍回避了表决。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公告》。

该议案中所涉及的采购货物、接受劳务、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出租收入以及租赁费等六类关联交易的预计数额及预计累计总金额均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之“交易金额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限额,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以及立信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三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股东大会汇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事宜》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订聘用协议并确定审计费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经理层签订聘用协议并确定内控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安排》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有关会议召开事项详见公司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扬中、咸宁、清远际华园项目公司与铭星冰雪体育运动(北京)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际华集团江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扬中公司)、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公司)、武汉际华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公司)与铭星冰雪体育运动(北京)有限公司(简称铭星冰雪)合资设立际华铭星冰雪运动管理公司(以工商核定为准),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扬中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520万元,占股19%;广东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占股15%;武汉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占股15%;铭星冰雪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4,080万元,占股51%。

同意扬中公司、武汉公司、广东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与际华铭星冰雪运动管理公司(以工商核定为准)商谈滑雪馆委托管理事宜,具体合作事宜授权各际华园项目公司研究决定。

铭星冰雪主要从事冰雪项目咨询及规划设计、冰雪系统集成、冰雪设备制造、冰雪工程营造、冰雪项目投资与运营管理。该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李子欣持股80%、铭星世界人工造雪系统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持股10%、赵学晗持股5%、王广宇持股3%、龙丽持股1%、陈梦怀持股1%。铭星冰雪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武汉际华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与宾至泛亚房地产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财富鼎恒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际华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公司)与宾至泛亚房地产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宾至公司)、北京财富鼎恒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鼎恒公司)合资设立宾至武汉际华园项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定为准),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武汉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股35%;宾至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股30%;鼎恒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股35%。

宾至公司于2005年1月在北京成立,是Pinnacle Group在中国设立的地产投资、开发与运营管理分支机构。Pinnacle Group于1979年在美国成立,总部设在华盛顿州西雅图市,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及不动产管理。

鼎恒公司于2014年8月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郭襄雷,主营业务包括: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市场调查等。

该两家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13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84 号)的核准,2010年8月4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 3.5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404,9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572.4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377.59 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9 日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204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3,733.26万元;2016年度使用金额9,367.79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3,101.0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账面余额为28,276.54万元,加上3,047.01万元利息及手续费等收支,实际余额是31,323.5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其管理和监督做了明确规定,并在运行中有效执行。

2010年8月1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幸福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北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财富中心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能够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门的银行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建设银行及光大银行账户因已无余额,目前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1 年 6 月 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为了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管理,使公司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和优越的发展环境,加快“多功能运输装备舱技改项目”和“高性能防弹材料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实现投资收益,并符合政府的发展规划,有效利用稀缺的土地资源。公司将“多功能运输装备舱技改项目”和“高性能防弹材料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由辽宁省沈阳市变更为辽宁省铁岭市。

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际华集团本次变更“多功能运输装备舱技改项目”和“高性能防弹材料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是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实现投资收益,为股东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10年7月31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7,504.64万元。就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公司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认为:公司截至2010年7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2375号),瑞银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同意公司实施该等事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7.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2个月,从2013年10月26日——2014年10月25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将 7.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本公司已于2014年10月17日将上述7.4亿元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的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耐高温、耐腐蚀环保滤材技改扩建项目”已经完成建设,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其节余资金166.18万元作为单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12月29日,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智能化中高档职业装生产线技改项目”、“高档针织面料及制品扩建改造项目”、“军警靴、职业鞋靴技术装备升级扩建改造项目”、“功能性职业鞋靴等技改工程项目”、“中高档防寒裘皮及制品扩建项目”、3542及3509公司实施的“高档职业装面料、功能性面料及家纺制品技改项目”、“4万锭特种纱线技术改造项目”、“功能性伪装防护装具生产线技改项目”、“军警职业服饰件表面处理装备改造项目”、“精密模具装备生产线改造项目”、“功能性桑拿桶和智能化充气睡具扩建项目”等11个项目的未使用募集资金140,128.42万元投向变更为“际华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和“际华重庆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其中,“际华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使用募集资金70,128.42万元,“际华重庆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使用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将已完成的“耐高温、耐腐蚀环保滤材技改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66.18万元、变更项目及已完成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所产生的利息共计184,026,474.5元,合计185,688,274.5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除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资金将运用到16个具体的募投项目中,并计划于2011年年底前全部使用完毕。

除上市之初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变更的募投项目外,高档职业装面料、功能性面料及家纺制品技改项目,高性能防弹材料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及完善各专业研究院功能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实际投入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所列计划存在一定偏差。具体原因如下:

1.“完善各专业研究院功能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已使用2,740.84万元,占该项目批准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39.15%。为统一公司研发资源,促进公司研究院实体化建设,该项目将与公司“终端市场网络建设项目”协同开展。“终端市场网络建设项目”是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7年4月24日发行成功,各募投项目将按照相关计划陆续开展实施。

2.由新四五公司实施的“高档职业装面料、功能性面料及家纺制品技改项目”截至目前已使用5,950.44万元,占该项目批准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23.23%,因该项目涉及到实施企业厂址搬迁,故项目实施进度推迟。2016年12月,新四五公司将现厂址土地交由襄阳市人民政府授权机构——襄阳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收购,正式启动搬迁工作。预计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在2017年12月底使用完毕。

3.“高性能防弹材料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截至目前已使用2,650.18万元,占该项目批准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37.86%,因该项目涉及到实施企业厂址搬迁,新址土地等政府相关手续尚未完成办理,故项目实施进度推迟。预计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在2017年12月底使用完毕。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该项目于2016年下半年正式启动建设,目前募集资金虽投入完毕,但项目仍处于建设中,尚未产生收益,预计2017年底前建设完毕。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14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额及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差异的情况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的议案,公司与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兴际华集团”)及其控股公司之间,预计 2016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额为39,230万元。

经审计,2016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7,363万元(不含资金拆借利息),比预计金额39,230万元,减少21,867万元,关联交易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5%。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有以下六种类型:(1)采购货物;(2)接受劳务;(3)销售货物;(4)提供劳务;(5)出租收入;(6)租赁费。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均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货物购销、提供与接受劳务关联交易业务采用市场价;出租收入和租赁费业务采用协议价,以上关联交易均在业务发生之前签定合同或协议。

本期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胶圈、滤料、面料、服装、鞋靴、辅料等产品的采购和销售。

2016年度采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2016年资金拆借关联交易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根据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8,337万元(不含资金拆借利息),具体构成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法定代表人:刘明忠

(3)注册资本:438,73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

(5)经营范围: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展有关投资业务;对所投资公司和直属企业资产的经营管理;球墨铸铁管、钢塑复合管、管件及配件产品、铸造产品、钢铁制品、矿产品、工程机械、油料器材、水暖器材、纺织服装、制革制鞋、橡胶制品的生产、销售;货物仓储;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管理咨询;承揽境内外冶金、铸造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上市公司(国有控股)

(2)法定代表人:李成章

(3)注册资本:364330.7361万元

(4)住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2672厂区) 。

(5)经营范围:离心球墨铸铁管、灰铁排水管、新型复合管材及配套管件;铸造及机械设备及相关产品、焦炭及其副产品粗苯、焦油、农用化肥硫铵等、氧气制备及其副产品氩气、氮气的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0月11日);钢铁冶炼及压延加工;钢铁、铸管生产过程的副产品及相关辅助材料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程设计、工程建设承包(凭资质证书经营);受托代收电费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原材料(铁矿石、铁精粉、烧结矿、球团矿、焦炭、焦粉、焦粒)、合金料、钢材、煤炭的销售;货物道路运输(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在有效期内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四川省川建管道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晓兵

(3)注册资本:11118.00万元

(4)住所:崇州市元通镇

(5)经营范围:开发、制造、销售球墨铸铁管、管件、排水管及其他铸造产品;新型复合管材及配套管件的生产、销售;机械零部件加工;钢格板、护栏生产、销售;钢构件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其他无需许可和审批的合法项目企业自主经营。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4、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成章

(3)注册资本:45000.00万元

(4)住所:芜湖市三山区经济开发区春洲路2号

(5)经营范围:离心球墨铸铁管、钢铁冶炼及压延加工、铸造制品、煤化产品、焦炭、燃气的生产与销售(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冶金设备、炉料、钢铁制品、五金建材、耐火材料、煤炭销售。电站锅炉备件制造产品或吊杆、结构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5、桃江新兴管件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唐宇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桃花江镇桃花西路108号

(5)经营范围:球铁管件及其它装备、铸造制品设计、生产、销售;生铁、钢材、铁合金、铸造辅助材料的销售;餐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6、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世锋

(3)注册资本:31096.06万元

(4)住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新下陆街169号

(5)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及销售各种类型的球墨铁铸管、管件、排水管及其它铸造产品;为自行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及其他客户服务;批发零售境内采购的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管道施工(不含压力管道);普通货运;在港口区域外从事货物搬运装卸服务、仓储服务;金属结构件加工及制作。(涉及行业许可持证经营)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7、新兴铸管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万良

(3)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A座写字楼30层3005室

(5)经营范围:销售球墨铸铁管及配件、建筑材料、金属矿石、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8、新兴铸管集团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曾耀赣

(3)注册资本:3786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新村一里15号新丰福苑宾馆666室

(5)经营范围:销售食品;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销售矿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非金属矿石及制品、金属矿石、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谷物、燃料油、煤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办公用品、饲料、食品添加剂、谷物、薯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商务委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9、新兴际华投资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得让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新村一里15号

(5)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经营;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0、上海际华物流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能军

(3)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4)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叶家宅路100号9幢503室

(5)经营范围:货运代理,仓储(除专项),物流专业技术咨询,劳务服务(除涉外除经纪),房屋租赁(受产权人委托);销售有色金属(除专项)、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纺织品及原辅材料(除专项),针织品,服装鞋帽,劳防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烟花爆竹),通信器材(除卫星电视地面接受设施),煤炭,矿产品(除专项),汽配件,机电设备及产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橡塑制品,日用百货;批发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服装加工(限分支),附设住宿及餐饮分支;仓储、理货、普通货运、零担货物联运(限分支机构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1、新兴职业装备生产技术研究所

(1)企业类型:非公司制独资企业

(2)法定代表人:李爱玲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北京东城区禄米仓胡同71号院

(5)经营范围:开展职业装备生产技术研究,促进科技发展,职业被装产品生产技术研究,职业被装产品技术标准研究,职业被装产品研制,职业被装产品质量检验,特体服装研制,相关专业培训与技术服务。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2、西安朱雀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段银海

(3)注册资本:1991.00万元

(4)住所:西安市含光北路23号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城市供热服务;热力技术咨询服务;水电暖通设备的安装、维修;自有房屋租赁;橡胶制品的研发、销售;房地产的开发及租赁;物业管理;皮革及皮革制品、被服及饰品、家居用品、户外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钢材及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纺织品、纸制品、农副产品、工艺品、五金交电、劳保用品的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3、南京三五〇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胡杰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79号

(5)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资产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租赁;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化工产品、纺织原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消防器材、中央空调设备、制冷设备、钢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水暖器材、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初级农产品、煤炭、焦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4、石家庄际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吴宪平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井陉县微水镇南3502工厂

(5)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房屋维修,房屋租赁,服装、鞋帽、皮棉、皮革、针纺织品及原料、合成纤维、橡胶原料及制品(医用橡胶制品除外)、未经加工初级农产品、建筑材料(木材除外)、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五金配件、焦炭、铁矿石、铁精粉、煤炭、纸制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工程项目管理。(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正餐服务(含凉菜,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包装装潢品印刷,箱板纸、瓦楞纸及服装辅料的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5、南京爱跃户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类型:非公司制独资企业

(2)法定代表人:胡杰

(3)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4)住所:南京市秦淮区军农路1号(东)

(5)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与零售;户外体育用品、服装、缝纫制品、革皮制品、玻璃纤维、过滤材料、保温材料、鞋用材料、橡塑制品、五金制品、钢材、装饰材料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口腔医疗科、中医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6、天津双鹿大厦

(1)企业类型:非公司制独资企业

(2)法定代表人:彭长清

(3)注册资本:1850.00万元

(4)住所: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65号

(5)经营范围:旅馆住宿;主食、热菜加工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健身运动;美容(颈部以上面膜)、美发;复印、影印、打印;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鲜花零售兼批发;洗染;会议服务、清洁服务、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7、汉川际华三五零九置业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沈中勇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汉川市马口镇纺织路16号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资产经营、项目投资(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自有房屋销售及租赁;物业服务、保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易燃易爆品);凭资质从事普通机械修理及加工(不含汽车、特种设备以及国家专项审批的项目);餐饮服务(食堂)、凭有效许可审批从事澡堂服务;瓶装燃气(不含充装活动)、日用百货、纺织品、针织品、纺织原辅料、服装服饰、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化妆品、建材(不含危化品)、家用电器销售;包装材料加工销售、其他印刷品印刷,棉絮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8、襄阳新兴际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为夏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住所: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140号

(5)经营范围:对房地产业的投资;物业管理;纺织品、服装、鞋帽的加工、销售;普通金属加工机械的加工;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家用电器、普通机械设备、建筑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普通货运代理服务;房屋、场地、设备租赁;钢材、有色金属、棉纱、纺织浆料、纺织化工原料及助剂、纺织机械配件、五金、加油输油器材销售;普通机械维修;棉花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9、贵州际华三五三五商贸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蔡天和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住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北路88号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服装鞋帽、日用百货、五金、化工产品(除专项)、矿产品(除专项)、装饰建筑材料(危化品除外);房屋租赁;资产管理;非金融性项目投资。****)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0、南京际华五三零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胡杰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中路209号

(5)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咨询;服装、鞋帽研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钢材、建材、纺织面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1、咸阳际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义民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

(4)住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咸红路

(5)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不含货币资产)、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染化料生产销售,装饰装修工程;纺织品、被服装具、鞋帽、帐篷、皮革、棉花、五金、仪器仪表、建材、钢材、有色金属、煤炭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2、南京华亭建设置业公司

(1)企业类型:非公司制独资企业

(2)法定代表人:邹爱华

(3)注册资本:2825.80万元

(4)住所:鼓楼区中山北路279号

(5)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土石方工程;水电设施、制冷设备安装、维修;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施工;房屋修缮;管道安装;建筑材料(不含油漆)、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木材、五金交电、水暖器材、服装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3、北京三五零一服装厂

(1)企业类型:非公司制独资企业

(2)法定代表人:侯秀廷

(3)注册资本:4902.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环北路23号

(5)经营范围:制造加工服装;销售棉、麻、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摩托车;劳务服务;计算机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租赁房屋;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4、上海三五一六皮革皮鞋厂

(1)企业类型:非公司制独资企业

(2)法定代表人:杨枫

(3)注册资本:2558.00万元

(4)住所:北宝兴路105号

(5)经营范围:销售皮革,皮鞋,皮鞋专用设备,服装鞋帽,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橡塑制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汽车配件,自行车,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物业管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创意服务,商务咨询,会展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5、新兴重工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宋连堂

(3)注册资本:7030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5区6号楼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矿山成套设备、工程机械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钢铁冶炼和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制品、矿产实业投资;矿山成套设备、工程机械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钢铁冶炼和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制品、矿产品、锻压制品、给排水及燃气管道配件、大型铸件及其它铸造制品、汽车改装、特种改装车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进出口业务;招标代理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设计、技术服务、技术管理、技术咨询、投资咨询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6、新兴重工(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相相

(3)注册资本:1470.00万元

(4)住所:天津市河北区水产前街28号(华闻商务园B2-174室)

(5)经营范围:机械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危险品除外);货运代理;工程承包;工程设计;建筑安装;设备安装、调试;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铁矿石、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材料、润滑油、汽车及零部件(小轿车除外)、食用农产品:粮食、木材、化肥、纺织品、五金、交电、焦炭、化工(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涂料(危险品除外)、橡胶制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批发兼零售;天然气销售;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7、新兴移山(天津)重工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海山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4)住所:天津开发区西区杨北公路以南、秋实路以西

(5)经营范围:工程机械及零部件、新能源设备、燃气储运成套设备、石油机械设备、冶金非标成套设备、矿山机械成套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的生产(凭环保审批经营)、销售;有色金属制品、矿产品、锻压制品、给排水及燃气管道配件、大型铸件及铸造产品、改装汽车的技术开发、生产(凭环保审批经营)、销售;工程机械租赁;对工业项目、房地产项目、商业项目进行投资及运营管理;仓储、物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种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铁矿石、铁精粉、金属材料、焦炭的批发兼零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及销售代理;技术咨询及相关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汽车销售;汽车租赁;设备租赁;农业装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8、新兴际华(北京)应急救援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胡松涛

(3)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大灰厂路88号

(5)经营范围:金属零件机械加工;高压管件制造;汽车货运服务;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2月27日);应急救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矿山成套设备、工程机械设备、给排水设备、燃气管道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矿产品、电子产品、针纺织品、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用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焦炭、燃料油、食品、木材、汽车、化肥;仓储服务;承办展览展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劳务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9、北京三兴汽车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建韦

(3)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新村一里15号

(5)经营范围:汽车低级维护;销售本厂生产的汽车、金属结构、金属门窗、油罐配件、加油机、油泵及配件;金属零件机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购销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电子元器件、汽车(不含小轿车)、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百货、针纺织品、家具、土产品、日用电器、日用电子器具;室内外装饰;仓储服务;装卸劳务服务;铁路整车货物到发、仓储及装卸;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项目投资;销售耐火材料、矿产品、石油钻采设备、金属矿石;研发、生产(限外埠)、销售:炉具、电热采暖器具、太阳能聚光灶、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太阳能光伏产品、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玻璃钢船艇、S/F双层罐及上述产品相关科技服务;销售包装食品、食用油;零售粮食、烟;汽车改装制造;汽车小修;制造金属油罐、一二类压力容器、营房用具、汽车配件、金属结构、金属门窗、油罐配件、加油机、油泵及配件;金属零件机械加工;摩托车修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0、新兴际华应急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郑明江

(3)注册资本:5001.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新村一里15号49号楼三层

(5)经营范围:应急救援系统集成;应急装备、救援装备、救灾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救援项目培训;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劳务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机械设备租赁;销售公共安全设备、汽车配件;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经济信息咨询;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1、中新联进出口公司

(1)企业类型:非公司制独资企业

(2)法定代表人:史俊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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