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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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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IEE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16,475万元人民币银行借款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吴平、赵安立、于永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上述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工作符合目前国家的经济形势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工作程序和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金额充足。本次计提能够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向社会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经过审核,我们没有发现公司及有关所属企业在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过程中存在处置不当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吴平、赵安立、于永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及净资产,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原因,杨兴文先生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推荐胡发兴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对杨兴文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在经营管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资本运营等方面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具有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根据董事候选人胡发兴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黄晖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相关职务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公司副董事长黄晖先生提出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黄晖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在经营管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资本运营等方面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黄晖先生辞职后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黄晖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和后续相关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韩广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个人原因,独立董事宁向东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相应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由于个人原因,独立董事吴平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相应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补选两名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由立明先生、栾大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对宁向东先生和吴平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资本运营等方面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立明先生和栾大龙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议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杨兴文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由于工作原因,杨兴文先生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胡发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李立新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发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因公司财务总监职位尚空缺,由胡发兴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胡发兴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与职能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为更好地统筹公司总部资源配置,提升科学管控和服务水平,促进公司科学发展,同意公司对组织机构和有关部门职能进行调整。同意将市场部与军用物联网技术中心合并,原军用物联网技术中心相关职能并入市场部,撤销军用物联网技术中心。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吴平、赵安立、于永超进行了2016年度的述职报告,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胡发兴先生简历

胡发兴,男,1972年4月出生,共产党员。1994年8月大连理工大学无线电专业本科毕业,2006年7月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与通信系统专业工程硕士毕业,2010年6月哈尔滨工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

历任北京华航无线电测量研究所科室技术员、副主任、主任、科技委副主任、副所长、总会计师,贵州航天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胡发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发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

附件2

韩广荣先生简历

韩广荣,男,1962年12月出生,共产党员。1984年7月哈尔滨工业大学金属材料与工艺系本科毕业,1997年3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工程系(在职)研究生,硕士毕业。

历任北京航星机器制造公司助理工程师、秘书,航空航天工业部办公厅秘书、主任科员,北京航星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厂办代副主任,北京航星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副主任,北京航星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诺基亚西门子通信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产业发展部部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济师,IEE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副部长。

韩广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韩广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

附件3

由立明先生简历

由立明,男,1957年7月出生,共产党员。1992年6月长春税务学院本科毕业,高级会计师。现任秉臣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

历任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总会计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吉林正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星箭航天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由立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由立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

附件4

栾大龙先生简历

栾大龙,男,1964年3月出生,共产党员。1986年7月海军航空工程学院导弹总体专业本科毕业,2002年7月清华大学工业工程专业硕士毕业,2007年12月西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军事科学院研究员。

历任湖南株洲331厂军事代表室军事代表,海军驻洛阳航空军事代表室军事代表。

栾大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栾大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7-临-020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吴平、赵安立、于永超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6年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兑现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航天海鹰星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1,000万元“履约保函担保”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9,000万元贷款额度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IEE公司2017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IEE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16,475万元人民币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胡发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2016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以及2017年第一季度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子公司衍生品业务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6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精神,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的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这些事项均属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自然人、非法人单位、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均是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信用担保,担保行为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在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在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存、贷款业务定价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发挥资金规模效应,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防范资金风险,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6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640,377.03元,2016年初未分配利润417,213,109.95元,2016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19,853,486.98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16年度会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24,483,044.34元,2016年初未分配利润29,403,550.06元, 2016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4,920,505.72元。

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壮大公司规模,加速企业发展,集中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利润不分配,滚存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该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四、关于2016年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兑现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认为:公司2016年度能严格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考核兑现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和情况,有效开展了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也已建立健全了专门制度,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租赁业务也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属公平合理的,同意召开董事会予以审议。

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航天海鹰星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1,000万元“履约保函担保”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为机电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1,000万元额度的履约保函担保提供反担保,可以增强机电公司的信用额度,在担保额度内机电公司不需再向其在银行的保证金账户存入资金,从而缓解了机电公司保函保证金大量占用资金的情况,提高了其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机电公司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机电公司的发展。该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八、关于公司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9,000万元贷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申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9,000万元的借款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同时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借款利率低于同期人民银行借款利率,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层应严格按照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分批使用资金,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九、关于控股子公司IEE公司2017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IEE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所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业务流程合法合规,基本上不存在市场风险和履约风险。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可以促进外汇资产的保值增值;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十、关于控股子公司IEE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16,475万元人民币银行借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IEE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16,475万元人民币银行借款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上述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工作符合目前国家的经济形势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工作程序和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金额充足。本次计提能够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向社会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经过审核,我们没有发现公司及有关所属企业在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过程中存在处置不当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及净资产,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关于公司调整董事、补选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具有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2.根据董事候选人胡发兴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根据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立明先生和栾大龙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3.上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议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胡发兴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十四、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及子公司衍生品业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出具的未经审计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这些事项均属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自然人、非法人单位、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

3.公司控股子公司IEE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所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业务流程合法合规,基本上不存在市场风险和履约风险。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可以促进外汇资产的保值增值;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独立董事:宁向东、吴平、赵安立、于永超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7-临-021

关于公司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全年经营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33,700万元,其中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75,000万元,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56,000万元,租赁2,700万元,关联人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系统内的成员单位。2016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7,200.53万元,其中: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58,904.21万元,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45,986.16万元,租赁2,310.16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1)持续性关联交易在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2)发生的军品关联交易,军品价格根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管理;(3)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确定;(4)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5)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依据合理原则协商定价。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分别为10.63%和10.85%。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法人代表:高红卫

公司类别: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注册资本:720,326万元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各种航天产品、数控装置、工业控制自动化系统与设备、保安器材、化工材料、建筑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计量器具、医疗器械、汽车及零配件的研制、生产、销售;航天技术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勘察;工程承包;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货物仓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总资产为24,410,796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净资产为12,285,663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0,506,036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1,280,715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系统内的成员单位。由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全资事业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相应交易对方属于关联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企业,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的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及劳务的采购与销售,厂房、设备等租赁。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为:(1)持续性关联交易在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2)发生的军品关联交易,军品价格根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管理;(3)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确定;(4)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5)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依据合理原则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上市公司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系统内成员单位部分航天产品的主要供应商或客户,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系统内成员单位之间已经形成了稳定的业务关系,同时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因此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本公司业务特点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本公司在交易完成后的持续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1.本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李立新、徐涛、黄晖、杨兴文、丁佐政、韩广荣、赵连元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2.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宁向东、吴平、赵安立、于永超四位独立董事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同意,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认为:本次预计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租赁业务也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属公平合理的,同意召开董事会予以审议。

3. 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上述交易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决议的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商品销售合同》、《商品采购合同》、《租赁协议》和《综合服务协议》等协议,协议经双方签署和盖章后生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7-临-022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的

履约保函担保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航天海鹰星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在产品合同签订中需提供履约保函,需要在银行设立办理履约保函的保证金账户并存入保证金。为了缓解机电公司保函保证金大量占用资金的情况,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机电公司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1,000万元额度的履约保函,并向公司申请为其提供相应反担保,保证期限自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担保人: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北京航天海鹰星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期限:自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由于财务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需事前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无须股东大会审议。

二、机电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航天海鹰星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12月

3.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1号楼1504室

4.注册资本:52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戴庆利

5.主营业务:高低压配电成套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和系统集成一体化。重点产品:各种高、低压配电柜、开关柜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机电公司资产总额17,278万元,负债总额6,936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净资产为10,342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2,284万元,利润总额588万元,净利润507万元。2016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40.14%(经审计),具有较强的再融资实力。机电公司担保函所需资金,都对应着相应的项目合同,基本不存在资金损失的风险。

三、关联方介绍

1.企业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座12层

4.注册地: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座12层

5.主要办公地点: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

座12层

6.法定代表人:尹兴彤

7.注册资本:人民币238,489万元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907

9.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10.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及其下属成员单位投资成立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11.资产及经营状况: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总资产为7,130,335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净资产为 375,348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12,154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 76,382万元。(经审计)

12.与本公司关系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01%的股权。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2016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航天海鹰星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000万元“履约保函担保”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担保到期日为2017年3月31日,截止目前已全部到期。

根据机电公司2017年经营筹划,2017年机电公司已跟踪合同有天坛医院迁建工程、风华产业园一期工程、邳州经济开发区工业水厂、丽泽商务区E08&E09商业金融工程、百度(阳泉)数据中心等,预计需保函540万元,目前在执行的合同需要继续提供保函的额度为462万元,预计机电公司2017年履约保函需求约1,000万元。

本次公司为机电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1,000万元额度的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可以增加机电公司的信用额度,在担保额度内机电公司不需再向其在银行的保证金账户存入资金,从而缓解了机电公司保函保证金大量占用资金的情况,提高了其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机电公司经营活动提供了资金支持,有利于机电公司的发展。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未与财务公司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该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机电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1,000万元额度的履约保函担保提供反担保,可以增强机电公司的信用额度,在担保额度内机电公司不需再向其在银行的保证金账户存入资金,从而缓解了机电公司保函保证金大量占用资金的情况,提高了其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机电公司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机电公司的发展。该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自2016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为2000万元,已于2017年3月31日到期,公司无逾期担保及诉讼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7-临-023

关于公司向航天科工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9,000万元贷款额度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对资金的需求,同意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9,000万元贷款额度,借款期限自放款之日起2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同期利率下浮10%。

2. 201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协议有效期三年,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日均余额最高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中货币资金总额的80%,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人民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信用额度占用15,000万元,剩余信用额度为75,000万元。

3.2015年11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10,000万元借款额度的议案》。

截止目前,上述借款额度15,000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用途包括:偿还在财务公司的到期借款9,500万元、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考虑到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因此向董事会申请9,000万元借款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择机进行借款,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7.30亿元,负债总额为20.1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5.13%,预计执行本次借款后资产负债率约为36.13%。

4. 由于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立新、徐涛、黄晖、杨兴文、丁佐政、韩广荣、赵连元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座12层

4.注册地: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座12层

5.主要办公地点: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

座12层

6.法定代表人:尹兴彤

7.注册资本:人民币238,489万元

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907

9.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10.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及其下属成员单位投资成立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1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总资产为7,130,335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净资产为 375,348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12,154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 76,382万元。(经审计)

12.关联关系说明: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集团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关联关系。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未与财务公司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吴平、赵安立、于永超对该交易事项经过审慎研究,均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申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9,000万元的借款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同时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借款利率低于同期人民银行借款利率,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层应严格按照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分批使用资金,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7-临-024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IEE公司2017年度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IEE公司2017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2016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持有International Electronics and Engineering S.A.(以下简称IEE公司)98.09%的股权。IEE公司注册地为卢森堡,是一家在全球主要汽车市场均开展业务的跨国公司,覆盖欧洲、美洲及亚洲市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除IEE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在中国境内的销售及采购采用人民币结算外, 其他与客户及供应商主要采用欧元或美元进行结算,部分采购业务采用日元进行结算。在汇率波动的大背景下,汇率波动风险是IEE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之一。同时,IEE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息负债采取固定利率加变动利率相结合的利率进行计息,利率的波动也给企业融资成本带来不确定性。因此,IEE公司及其子公司有必要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际主要外汇交易市场或银行均提供了成熟的规避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金融衍生交易产品,包括期权、远期合同、掉期等,通过开展衍生金融业务规避风险也是跨国企业的普遍做法,IEE公司多年来也一直通过购买金融衍生产品的方式,规避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

(二)2017年计划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1.计划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主体

IEE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计划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类型及额度

表1:2017年金融衍生品业务投资计划明细表

注:所有业务限于两年以内的中短期产品。

3.主要合作银行:

合作银行限定为:ING Luxembourg(荷兰国际集团卢森堡公司)、KBC(比利时联合银行)、Banque Populaire(法国大众银行)、Western Union(西联国际汇款公司)等境外大型金融机构。为规避主要货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IEE公司的中国子公司计划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合作银行限定为: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资产规模需在国内排名前十五位,银行资产规模按照各银行公布年度报告为准,银行排名按照标普发布的2016年中国商业银行排名为准。

4.衍生品开展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准备情况

1.IEE公司及其子公司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衍生品投资业务,在批准的类型及额度内择机开展金融衍生业务;

2.IEE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的专业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

3. IEE公司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对公司开展衍生品提供咨询。

三、金融衍生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主要为远期合约、外汇期权产品以及利率掉期产品,均是为了以一定成本锁定与金融衍生业务相对应的外币业务的汇率或利率风险。投资存续期内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从而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但此部分损益属于浮动盈亏,不影响该类衍生品业务的最终损益。

2. 信用风险:IEE公司计划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IEE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3. 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外汇资金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

四、风险管理措施

IEE公司已明确了外汇资金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上接168版)

(下转1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