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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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7-033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

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113009、191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乘用车A26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A26新能源轿车项目的实施。项目总投资37,315万元,其中广汽研究院开发费19,004万元由本公司统筹考虑,其余18,311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等费用由企业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重组广汽中兴的议案》,同意对参股公司广汽中兴(宜昌)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广汽中兴)进行重组。广汽中兴(宜昌)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注册资本5亿元,主要为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下称:广汽乘用车)宜昌分公司供应零部件、零部件集成和整车销售,本公司、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下称:中兴汽车)分别持有其40%股权、60%股权,因成立以来连年亏损,经与中兴汽车及相关各方协商一致,拟对其进行重组,主要包括:

1、本公司及中兴汽车按对广汽中兴的持股比例,分别豁免广汽中兴31,448,958.64元、47,173,437.95元的债务;

2、由全资子公司广汽乘用车以不高于经备案的评估值购买中兴汽车位于宜昌的约1,470亩土地、账面值为2.64亿元的机器设备及广汽中兴账面值为5,770万元的机器设备;

3、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广汽中兴40%的股权,以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值进行公开转让。

重组完成后,广汽乘用车将对其进行升级改造,并计划生产传祺品牌汽车。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