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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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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9版)

c、山东省经济持续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升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山东省全省实现国民生产总值67,008.2亿元,较2015年增长7.6%,市场消费稳定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645.80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其中,餐饮收入额3,244.0亿元,增长13.7%;商品零售额27,401.7亿元,增长10.0%。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4,447.9亿元,增长10.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197.9亿元,增长11.0%。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增长7.8%;人均消费支出21495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4元,增长7.9%;人均消费支出9519元,增长8.8%。

山东省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公司选择坚定不移深耕山东市场,能够利用其独特的品牌优势,实现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五)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剩余部分补充营运资金。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保持资金稳定性,节约财务成本。

五、其他重大事项

(一)对外担保

1、对外担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2、对子公司担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7.46亿元,占公司净资产23.03%。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发行预案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预见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实质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7-018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以全票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与工商登记部门有关规范的要求,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食品加工(仅限分支机构)”和“计生用品”两项。

现拟对公司章程据此作相应修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规定,“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对外投资及管理;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卷烟、雪茄烟零售;首饰加工及销售;国内广告业务;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会议、展览服务;房屋场地租赁;仓储(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服务;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图书期刊及音像制品零售;三类:6822-1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销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停车服务;保健食品;代收电话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餐饮服务。”

现拟修改为:“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对外投资及管理;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卷烟、雪茄烟零售;首饰加工及销售;国内广告业务;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会议、展览服务;房屋场地租赁;仓储(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服务;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图书期刊及音像制品零售;三类:6822-1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销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停车服务;保健食品;代收电话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仅限分支机构);计生用品[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除以上修改,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修改内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的修改。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58 证券简称:银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9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66号银座大厦三期19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1日

至2017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在2017年4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全部议案内容将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7年5月10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30

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22号中银大厦20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3175518

联系传真:0531-86966666

联 系 人:张美清、杨松

邮 编:250063

(三) 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四) 法律见证

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 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备查文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2017-020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1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7年1季度门店变动情况:

新开设门店1家,无关闭门店。新开设门店如下:

拟增加门店情况:

二、2017年1季度零售行业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地区

备注:威海地区的威海宏图银座商城店因业态升级改造,现处于停业状态。

2、主营业务分经营业态

本公告的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拟增加门店为公司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