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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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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00 公司简称:华铁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40,53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186,9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所供租赁的支护设备按基础种类分主要包括钢支撑类、脚手架类及贝雷类。支护设备应用于建筑施工过程中,为施工场所提供支撑和保护的作用。在下游建筑施工领域中,公司的设备主要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交通桥梁和民用建筑等工程的建筑施工领域。公司在出租设备的同时,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客户提供成套方案优化以及安装服务。

公司于2015年7月设立了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设立了天津华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设立了天津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

二、经营模式

1、经营租赁

公司及子公司华铁支护、华铁设备经营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整体业务流程包含物资采购、资产管理、设备出租及售后服务四大块,具体流程大体如下图所示:

图2-7 公司及子公司华铁支护、华铁设备整体业务流程图

公司专注于支护设备的租赁,集中企业的资源用以扩充租赁业务的规模,向客户所出租的支护设备均符合相关的标准及支护体系设计要求。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多样化,按设备出售方不同可分为售后回租和直接租赁,按设备出资方不同可以分为委托租赁、杠杆租赁等,按获益方式不同可分为转租赁和分成租赁。

目前国内租赁业务的主要形式为售后回租、也是华铁租赁的主要经营模式,售后回租是指设备所有人将设备出售给出租人获得价款后,再以承租人的身份从出租人处租回设备以供使用,在租赁期届满后支付残值重新获得设备所有权。售后回租可以解决企业流动性不足,帮助企业盘活现有资产,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结构。

图2-8 售后回租业务流程图

售后回租模式

直接租赁是最典型的融资租赁形式。直接租赁由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方三方参与,承租人有购买设备的需求,请求出租人向供货方出资购买设备,并按租赁协议出租给承租人,收取租金、财务顾问费等。货物所有权归属于出租人,租赁期内使用权和获益权归属于承租人,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向承租人转移设备所有权。

图2-9 直接租赁模式流程图

直接租赁模式

3、商业保理

商业保理业务的一般业务流程为卖方形成应收账款后向公司申请保理融资,公司向买方确认交易真实性并审核买方的信用状况后,经内部审批通过,与卖方签订保理合同,通过托管银行支付保理贷款,到期后,公司向买方和卖方(如为附追索权保理业务)催收融资款项。常规业务流程如下:

图2-10 商业保理业务流程图

三、行业情况

我国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行业起步较晚,集中度、市场占有率与租赁渗透率都处于较低水平。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在建筑业市场规模逐步扩大的背景下,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业的市场需求持续扩大。2005年-2014年建筑业总产值复合增长率约20%,2014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7.67万亿元,同比增长10.19%,2016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9.36万亿元。建筑业的发展驱动着建筑支护设备租赁业的发展,与此同时,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建筑业产业链条上的专业分工与合作,提升整体建筑业运营水平。

四、行业周期性特点

(1)区域性

公司所处的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业,与建筑业的各区域发展状况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华东地区的建筑业存量市场较大;随着国家鼓励欠发达地区发展政策的不断出台,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和建筑业发展潜力巨大。随着我国建筑业产值的快速提升,一方面,华东地区保持较高的建筑业产值占比,另一方面,区域性差异也在逐渐缩小,华东地区以外的其它区域建筑业增长正逐步加快,这使得其它区域的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的需求量增长相对更为快速。

(2)季节性

公司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业务受客户施工项目所在地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区域季节特点。例如我国北方高寒地区,由于冬天气温过低,一般不进行冬季建筑施工,根据各地的不同气候条件一年中大约会有2-4个月左右的建筑冬休期。

五、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12年,公司被评为中国模板脚手架租赁特级企业。截至2016年末,公司拥有的支护设备规模在中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协会的会员中处于首位,钢支撑支护设备的拥有量居全国第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8,992,277.0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97%;实现营业利润145,212,416.79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102.33%;实现利润总额154,899,794.80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82.86%;实现净利润118,727,846.89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69.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261,317.8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2.4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181485.7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2.0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 007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丹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规范要求,编制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7,899.23万元,同比增长43.97%;营业利润14,521.24万元,同比增长102.3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26.13万元,同比下降22.45%。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09 )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成员人数进行调整:将公司董事会成员由11名变更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并修改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0 )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提名胡丹锋、应大成、张伟丽、庄燕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提名王芳、禇国弟、吴振宇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财务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该所的资信状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建议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租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1)和《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天津租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2)。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17年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3 )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临2017-015 )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制定《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6-016)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以上一、二、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共 12 项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08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永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7,899.23万元,同比增长43.97%;营业利润14,521.24万元,同比增长102.3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26.13万元,同比下降22.4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制定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09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财务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该所的资信状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建议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财务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该所的资信状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建议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租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1)和《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天津租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17年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天津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租赁”)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天津租赁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天津租赁回字(2015)第007号《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应收租赁款及各项担保权益,并为上述应收租赁款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回购责任。公司拟为天津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上述转让和回购事项下的所有债务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2.560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3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度公司拟申请新增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丹锋及其近亲属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拟新增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拟新增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申请授权公司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各担保对象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制定《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出具了《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临2017-015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后认为: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每届任期三年。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第二届监事会拟提名沈雨平、周旭明为股东代表监事侯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桂林共同组成公司的第三届监事会。

以上监事侯选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均为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 009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405,3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186,9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61,317.89元。2016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074,581.91元,扣除本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2,407,458.19元,扣除本年派发现金股利8,106,800.00元,年初可供分配利润为214,265,690.79元,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7,826,014.51元,已经审计确认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7,826,014.51元。

本次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回报的现状,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现提议以2016年末总股本405,3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186,9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 2017 年 4 月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响应证监会、上交所关于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号召,坚持现金分红,拟定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我们对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本次公司制定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 010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修改如下:

修订对比表: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 011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租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天津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租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租赁拟通过合格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或基金子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天津租赁依据其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为基础资产,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2. 天津租赁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拟签署《差额支付承诺函》,并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公司为天津租赁在《差额支付承诺函》项下的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尚需通过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后续事宜。

一、专项计划概述

1. 原始权益人:天津租赁。

2. 基础资产:天津租赁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3. 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天津租赁认购。(具体发行规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可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予以调整)

4. 发行期限:资产支持证券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将根据天津租赁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

6. 发行对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天津租赁认购。

7. 拟挂牌转让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8. 资金用途: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监管要求的用途。

9. 还款来源: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回款。

10. 差额支付承诺:天津租赁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11. 担保:公司为天津租赁在《差额支付承诺函》项下的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授权事项

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方案、决定并聘请中介机构、制定、修改、补充、签署、提交本次资产证券化有关的一切协议、文件和申请材料,办理和决定其他具体事宜。

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专项计划结束之日。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利于开拓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

(下转1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