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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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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蒲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敏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1)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在控股股东的全力支持下,公司第一时间响应政府战略政策,成功发行绿色公司债券“17东江G1”。首期发行规模为6亿元,占核准债券发行规模六成,发行票面利率为4.9%。公司成为首家在深交所公开发行绿色债券并上市的企业,充分体现公司的创新型融资能力,并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为后续项目运营及拓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上述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17年4月12日上市流通。

(2)开展PPP资产证券化业务

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确认“广发恒进-广晟东江环保虎门绿源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103号)。通过推广及发行,“广发恒进-广晟东江环保虎门绿源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2017年3月15日正式成立,发行优先级规模3亿元,发行利率4.15%,次级规模0.2亿元。该业务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降低整体融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高PPP项目资产流动性。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韧

2017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7-34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韧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本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本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尽快实施并产生效益,为股东带来最大的回报,本公司在公司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842,456.22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拟置换金额符合公司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会计师及绿色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此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7-35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岸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本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我们认为:

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本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尽快实施并产生效益,为股东带来最大的回报,本公司在公司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842,456.22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7-3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842,456.22元。现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037号文核准,本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3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7亿元,最终发行金额为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7亿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报告号为XYZH/2017SZA30137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总金额,本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7SZA30231号,截至2017年3月1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91,842,456.22元。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为: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尽快实施并产生效益,为股东带来最大的回报,本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842,456.22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拟置换金额符合公司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842,456.22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同意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五、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本次东江环保以募集资金91,842,456.2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事宜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后续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的投资、运营和偿还绿色项目相关银行贷款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广发证券作为东江环保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对东江环保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7-36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