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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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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在该会议中审议和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治卿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周美云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部副主任张枫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 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币种: 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有关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承诺

公司于2013年6月20日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石化股份作出的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主要承诺事项如下:

1) 中石化股份在上海石化股改完成后继续支持其后续发展,并将其作为今后相关业务的发展平台。

详情请参阅上载于上海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的有关公告,及刊载于2013年6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全文)。

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13年7月8日召开的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8月20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A股股票复牌,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有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实施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刊发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载于上海交易所网站和香港交易所网站的《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对于上述承诺,公司未发现中石化股份有违反上述承诺及超期未履行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治卿

日期-2017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688 公司简称:上海石化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