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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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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7-012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 4月17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有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711,886.46元,未分配利润357,513,690.60元。2016年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095,587,580.55元。由于公司2016年末仍存在未弥补亏损,2016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任总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聘期一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工作费用50万元。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有喜、刘敬、武望国、王团维、曹贤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17-013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7年6月24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下列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有喜先生、刘敬先生、武望国先生、王团维先生、曹贤庆先生、于大海先生、宣宏斌先生、石兴堂先生、刘杰先生、韩剑先生。

公司董事会提名下列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培玉先生、张文山先生、刘混举先生、李端生先生、孙水泉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有喜、刘敬、武望国、王团维、曹贤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16-014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综合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17-015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塔山公司选煤厂委托运营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有喜、刘敬、武望国、王团维、曹贤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17-016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塔山公司选煤厂委托运营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17-017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1、2、3、4、5、7、8、9、10、12、13、15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有喜先生:195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曾任挖金湾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雁崖矿党委书记;四老沟矿矿长;大同煤业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同煤集团副总经理,轩岗煤电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同煤集团董事、副总经理,轩岗煤电公司董事长;同煤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同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武望国先生:196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学位,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台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雁崖矿矿长;塔山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副主任、塔山矿井筹建处处长、塔山煤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同煤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享受同煤集团副总经理待遇。

刘敬先生:196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同煤集团团委组织部部长,团委宣传部部长;同煤集团团委副书记、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同煤集团团委书记、青年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燕子山矿党委书记。现任同煤集团专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团维先生: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山西电建三公司实业总公司总经济师;山西普能实业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山西电建二公司总会计师;大同煤矿集团公司电力公司总会计师;财务公司筹备处常务副处长,财务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总会计师,享受同煤集团副总经理待遇;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曹贤庆先生: 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大同矿务局法律顾问处副处长;同煤集团法律事务部部长。现任同煤集团总法律顾问,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于大海先生:195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挖金湾矿团委副书记;大同矿务局团委组织部部长,团委副书记、书记;同煤集团文委秘书长;同煤集团文化体育发展中心主任、化工厂党委书记、马脊梁矿党委书记。现任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

宣宏斌先生: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同煤集团云冈矿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机电科科长、副矿长;王村煤业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晋华宫矿矿长、晋华宫国家矿山公园管理委员会主任。现任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石兴堂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程度,高级工程师。曾任大同矿务局雁崖矿机电科助理工程师、企管科副科长;大同矿务局煤气厂运销科副科长、党支部书记、科长;煤气厂副总工程师、副厂长、厂长。现任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煤气厂厂长;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杰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曾任同煤集团云冈矿团委副书记,技术科副科长,副总工程师;挖金湾矿总工程师;大唐塔山煤矿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鄂尔多斯矿业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韩剑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秦港企发处企管科、战略(开发)科副科长、科长;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现任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秦港股份企业管理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培玉先生:1958年3月出生,教授,高级策划师。历经高校、媒体、企业、独立学者等多重职业,擅长企业战略和创新经营研究,企业咨询经验丰富,1999年以来,出任七家大型企业战略顾问,为二百余家中小企业提供经营创新方案,个人专著十一部。现任北京四维天成商务策划咨询中心主任,清华、北大、人大客座教授。

张文山先生:194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家政府津贴。曾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所长,中国煤炭学会经济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中国煤炭学会经济管理专业委员会名誉副主任委员。现任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经济与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

刘混举先生:1958年11月出生,博士,太原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山西省机械工程学会矿山机械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设备维修分会委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擦学分会测试技术委员会委员、煤炭工业部标准化委员会掘进机分会委员、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多年来一直以煤矿采掘机械为研究对象的研究,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70多篇,出版教材及专著5部。

李端生先生:1957年生。1982年1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并留校任教,1992年获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组组长、博士生导师。山西省教学名师,山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华全国供销总社优秀教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山西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山西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曾任漳泽电力、通宝能源独立董事,现任西山煤电独立董事,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水泉先生:1964年10月10日出生。1986年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法学学士。1993年起从事专职律师,1996年取得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颁发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2008年12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九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编号为02251。1997年至今一直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为太钢不锈、山西汾酒、山西焦化、山西三维、关铝股份、南风化工、太工天成、狮头水泥、同德化工、太化股份、当代东方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证券法律服务并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为山西省律师协会会员,山西省财政厅专家组成员,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为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高级律师。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 临2017-013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于公司日常业务中进行,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3、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

(1)受托管理/承包

(2)劳务出包情况

4、租赁

(1)出租

(2)承租

5、公司职工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小区管理等职工福利相关之服务由同煤集团承担,由于同煤集团下属医院尚未移交给当地政府,本公司职工未参加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相关义务也暂由同煤集团承担。职工福利按每年本公司实发工资*2.6%计算、基本医疗保险按实发工资*6.5%计算,2016年共支付4,196.64万元,预计2017年需支付4,800.00万元。

二、 关联方及关联方介绍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三、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见公司与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以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签署的具体业务协议。

1、对于购买同煤集团服务,公司按综合服务协议计算出的费用及在协议有关附表中所列明的收费方法把有关款项支付给同煤集团。

2、对于购买公司服务,同煤集团按综合服务计算出的费用及在协议有关附表中所列明的收费方法把有关款项支付给公司。

3、对供应有关服务的价格应按照综合服务协议附表所规定的定价标准确定,该定价标准每年应尽可能地在每一会计年度之前予以计算和估计。如有需要就任何事项作出修改,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4、若任何根据综合服务协议提供的服务的价格是按国家定价确定,该国家定价是指由中国中央政府、省政府、或其他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对该等服务而定下的价格。如果在任何时候,国家定价生效并适用于某种服务,双方同意该种服务的供应价格应按国家定价确定。

5、 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有关的收费应以市场价为收费标准。若任何根据综合服务协议提供的服务的价格是按市场价或低于市场价格确定,该市场价应在考虑了下列标准后确定:

(1)  一方以前向另一方提供该类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

(2) 在大同市或大同市附近地区提供该类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若提供该类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这些第三方所收取的价格的平均数);

(3) 在中国提供该类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若提供该类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这些第三方所收取的价格的平均数)。

6、 若没有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时,有关的收费按双方同意的协议价格。协议价格按照一方供应该服务的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

7、服务费用应以综合服务协议所列结算方式为原则进行结算支付,如提供或接受具体服务需要,双方也可参照供应有关服务的一般业务惯例进行结算支付。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是基于市场公平的原则,以协议、合同形式进行的,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在签署有关协议时,双方遵循公平市场价格的原则,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了保护;不会对同煤集团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7-014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

《综合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煤集团”)修订并续签《综合服务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修订并续签《综合服务协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过去 12 个月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同煤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持续发生本公告内容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签署的《与综合服务协议》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拟与同煤集团修订并续签《综合服务协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定,同煤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同煤集团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山西省大同市矿区新平旺

法定代表人:张有喜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3,464.16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煤炭生产加工。机械制造。工程建筑施工。工业设备(含锅炉、电梯)安装、租赁。生铁冶炼。建材生产。仪器仪表制造、维修。专网通讯。饮用及工业用水生产、销售。煤矿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林木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房地产开发。饮食、住宿、文化娱乐服务。医疗服务。地质水文勘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按许可证、特行证经营,而证件又直接核发给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的,仅限相应持证单位经营,其他单位不得经营)。煤炭资源生产经营管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污水处理、供暖设备安装、维修服务。煤炭洗选加工,矿山救护服务及专业人员培训,仪器仪表的检测服务,房屋、机电设备、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疗养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资产管理,自备铁路的维护,会议、会展服务。

山西省国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同煤集团65.17%股权。

2. 同煤集团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煤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综合服务协议》的主要修订如下:

1、第6.9条

“2014年起的每一个会计年度,有关同煤集团服务以及股份公司服务的各种服务、定价标准、估计的价格和数量以及其他信息应由双方按照第6.3款事先确定。”

修改为:“2017年起的每一个会计年度,有关同煤集团服务以及股份公司服务的各种服务、定价标准、估计的价格和数量以及其他信息应由双方按照第6.3条事先确定。”

2、第8.1条

“除非按照第8.2条另有规定外或按照第8.3条而被提前终止,本协议应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后自2014年1月1日起生效,其有效期限为3年。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之有效期可以延长。”

修改为:“除非按照第8.2条另有规定外或按照第8.3条而被提前终止,本协议应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后追溯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其有效期限为3年。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之有效期可以延长。”

3、附表一“供电”收费依据“山西省物价局晋价商字(2011)第426号”修改为“山西省物价局晋价商字[2016]3号”。

4、附表一“设备维修”收费依据“成本价”修改为“市场价”,定价基准“成本价+税+1%利润率”修改为“成本价+税+运费”。

5、附表一“设备租赁”收费依据“成本加成”修改为“市场价”,定价基准“折旧+5%修理费+2%管理费”修改为“市场价”。

6、附表一“职工子女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小区管理等职工福利相关之服务”项收费依据“每年股份公司计提的职工福利费”修改为“股份公司实发工资”、定价基准“每年股份公司计提的职工福利费的65%”修改为“每年本公司实发工资*2.6%”。

7、附表一“地质勘探”收费依据“市场价”修改为“协议价”。

8、附表一“职工教育服务”、“煤质检验”、“档案管理”项删除。

9、附表一增加下列项

10、附表二“设备租赁”项定价基准“折旧+5%修理费+2%管理费”

修改为“设备原值*(1/7+8%)/12=月度租金(不含税)。其中7为设备折旧年限,8%为设备管理费用”。

11、附表二增加下列项

(二)修订后的《综合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同煤集团按照公司所要求的合理方式向公司提供供电、供水、生活供暖、通讯、铁路专用线、设备维修及租赁、矿山救护、公安保卫、消防卫生、绿化环保、职工福利、职工医疗保险、物资供应、工程设计、地质勘探、技术服务、退休管理、煤炭供应、运营维护服务、疗养服务、火工品代管服务、仓储服务等综合服务;同煤集团承诺就其本身提供的该等服务向公司收取的款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同煤集团具体就类似服务而向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2、公司按照同煤集团所要求的合理方式向同煤集团提供转供电、转供水、煤炭供应、设备租赁、运输服务、产品销售、材料销售等综合服务。

3、在公司未能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某种同煤集团服务的供应并书面向同煤集团确认上述事项,同煤集团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该种服务的供应。

4、若任何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的价格是按国家定价确定,该国家定价是指由中国中央政府、省政府、或其他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对该等服务而定下的价格。如果在任何时候,国家定价生效并适用于某种服务,双方同意该种服务的供应价格应按国家定价确定。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有关的收费应以市场价为收费标准。若任何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的价格是按市场价或低于市场价格确定,该市场价应在考虑了下列标准后确定:(1)一方以前向另一方提供该类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2)在大同市或大同市附近地区提供该类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若提供该类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这些第三方所收取的价格的平均数);(3)在中国提供该类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若提供该类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这些第三方所收取的价格的平均数)。若没有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时,有关的收费按双方同意的协议价格。协议价格按照一方供应该服务的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

5、双方商定,一方可于每个公历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就当日到期应支付给另一方的有关服务的供应费用设定帐册,前者应向后者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但是当时未到期的款项和仍有争议的款项不得包含在该帐册内。

6、协议应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追溯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其有效期限为3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好地开展生产和辅助方面的服务互供,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同煤集团协商,公司修订并与同煤集团续签《综合服务协议》。

《综合服务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关于该项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2、日常关联交易项目是公司日常和一般业务,有利于公司降低管理及经营成本,并及时获得有质量保障的产品和服务供应;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订立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综合服务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同煤集团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综合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7-015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截止2016 年12 月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对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一、资产减值准备基本情况

公司对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根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对各项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各项资产减值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1、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本年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280,748,826.05元,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5,252,456.95元;本年由于转让燕子山、托管煤峪口转出坏账准备金额为3,186,399.70元,年末余额为332,814,883.30元。

其他应收款本年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359,910,321.49元,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476,855.47元;本年由于转让燕子山、托管煤峪口转出坏账准备金额为8,144,986.48元,年末余额为353,242,190.48元。

2016年坏账准备按照坏账政策规定计提比例结合2016年往来账龄计提,2016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6,729,312.42元。

2、存货跌价准备

(1)原材料跌价准备年初余额为31,144,990.88元,由于设备更新、技术标准提高等原因,本年因市价变化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8,899,021.96元;本年因使用转回存货跌价准备49,753.85元;本年因转让燕子山、托管煤峪口转出存货跌价准备28,733,752.60元,年末余额为11,260,506.39元;

(2)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年初余额为32,298,677.77元,公司年末煤炭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923,149.78元;本年因销售转出上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5,601,878.06元;本年因转让燕子山、托管煤峪口转出存货跌价准备17,128,242.36元,年末余额为8,491,707.13。

2016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7,822,171.74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年初余额为114,978,800.18元,本年减少金额合计40,135,699.74元,其中:处置或报废减少45,590.50元;因转让燕子山、托管煤峪口减少的金额为40,135,699.74元,年末余额为74,797,509.94元。

2016年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鄂尔多斯市东兴煤业罕台集运物流有限公司于2013年08月06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900万元。物流公司各方股东现对被投资公司经营方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矿业公司对物流公司的投资能否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将此项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

2016年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9,000,000.00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03,551,484.16元,将减少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约1.04亿元。

三、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提取了相应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6年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7-016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塔山公司选煤厂委托运营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山公司”)将选煤厂委托大同煤矿集团大地选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运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0,017.20万元,未与同一关联方发生过其他类别的交易;未与其他关联方进行本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有效利用煤炭资源、提升煤炭产品质量,使煤炭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控股子公司塔山公司将塔山选煤厂委托给大地公司运营,。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定,塔山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控股子公司,大地公司为同煤集团控股子公司,塔山公司与大地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塔山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住所: 大同市南郊区杨家窑村

法定代表人: 宣宏斌

注册资本: 2,072,540,000元

经营范围:选煤厂投资建设;副产品经营开发利用;煤炭开采与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3年塔山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塔山选煤厂基本情况

塔山选煤厂是塔山煤矿配套项目,占地340亩,投资5.2亿元,设计年生产能力1500万吨,小时处理能力3000吨。服务年限140年,是目前国内较大型的、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动力煤选煤厂。塔山选煤厂于2006年7月正式投产。塔山选煤厂生产线采用自动化远程集中控制,厂房内配备了现代化的监测、监控系统,主要洗选设备均由澳大利亚厂商提供,代表了国内外煤炭洗选技术的先进水平。选煤方法采用重介质分选工艺,产品主要为优质洗动力煤,也可用于炼焦配煤。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大同煤矿集团大地选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大同市矿区

法定代表人: 仝效

注册资本: 10,000,000元

经营范围:煤炭洗选加工;洗选系统设备维修;普通机械及配件、五金工具加工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3年大地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四)与塔山公司的关联关系

塔山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同煤集团控股子公司;大地公司为同煤集团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内容

塔山公司将洗煤厂委托大地公司运行,大地公司生产运营的系统范围为:从原煤储煤场下给煤机至产品仓库区间的生产运营和管理。

(二)定价政策

生产运营费用按照洗出精煤量计算。生产运营费用由材料费、修理费、电力、工资和福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构成,其中材料费由介耗、絮凝剂、油脂、配件材料费用等构成。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塔山公司负责提供一切与生产有关的工厂、设备及设施等,负责给大地公司提供原料煤,每月向大地公司下达原煤入洗量、精煤回收率等各项生产任务指标。

2、在承包运营期内,大地公司应确保洗煤厂的生产系统达到并保持合同约定的技术经济指标;应严格按照塔山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生产运营范围内的洗煤厂设施进行使用,未经塔山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目的使设施超负荷运行或进行其他形式的不正常运行;必须定期对洗煤厂的全部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辅助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以及检修,并负责材料及备品备件的购置和储备。

(四)结算

双方每月对原煤进行综合分析,按当月精煤的质量要求和约定的数量效率,计算出精煤产率作为结算依据;对每月选后产品进行综合分析,精煤、矸石的发热量、产率确定后,作为处罚、结算依据。

结算时,塔山公司按照合同要求结合相关考核奖罚款项进行结算、支付。

(五)其它

1、原料煤质量检验取样点定在主厂房至入厂原煤缓冲仓的皮带上,精煤产品质量检验取样点在精煤皮带上,原料煤的煤样和精煤采制和化验工作由塔山公司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2、塔山公司向大地公司交付的入厂原料煤、大地公司向塔山公司交付的精煤产品须经双方分别指派的专人共同进行数量计量。

(六)协议签署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塔山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大地公司签署相关生产运营协议,协议应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追溯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塔山公司将洗煤厂发包运营,能实现由“以量取胜、靠规模盈利”转变为 “以质量占市场,降本增效”。

2、洗选煤加工在煤炭产业链中承担着关键作用,塔山选煤厂的规模大,为了提升煤炭产品质量,需通过专业性很强的公司为其服务。大地公司是一家专业性很强的洗选加工单位,其资质、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大地公司承包塔山选煤厂的洗选运营加工,能有效利用煤炭资源,使产品能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塔山公司将选煤厂委托大地公司运行,能提升选煤厂运行效益,降低运行成本;2、该项交易定价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3、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1、该交易能有效提升塔山公司煤质,降低洗煤厂运营成本,提升塔山公司效益;2、该项关联交易生产运营费构成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塔山公司利益。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与大地公司发生收购或出售资产、受让或转让股权、对外投资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大地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公告编号:2017-017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26日0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6日

至2017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19日, 8:30—17:30;

2、登记地点:山西省大同市矿区新平旺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在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352-7010476 传真:0352-7011070

邮政地址:山西大同市矿区新平旺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037003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7-018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17-013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任总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聘期一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工作费用50万元。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现提名蒋煜先生、吴克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17-015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1-8项、10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蒋煜先生:1963年10月出生,江苏泗阳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198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大同矿务局煤气厂助理工程师、副厂长;同煤集团副总工程师;同煤集团电石厂项目筹建处处长;同煤集团塔山化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煤炭液化研究组组长;同煤集团副总经理,同煤广发化学工业公司董事长;兼10万吨活性炭项目筹备组组长。现任同煤集团党委常委、工会主席,兼煤制天然气项目筹备处处长,兼中海油同煤能源化工公司副董事长。

吴克斌先生: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1985年参加工作。曾任宝钢冷轧厂助理工程师,宝钢组织部干部处科员、科长、处长,宝钢地产副总经理,宝钢发展湛江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月任上海宝洋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船务部主任经理。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7-019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召开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 发行期限9个月,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

书》(中市协注[2017]SCP105 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接7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