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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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7-0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7-28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0月10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6-53)。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天健龙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地产(龙岗)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将本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片区(友谊路与回龙路交汇处)项目的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辉

2、深圳市天健龙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3月1日

注册资本:2,204.08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9区天健花园三期4号楼商铺104-105

法定代表人:何云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经营范围:龙岗区内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物业租赁。

股东情况:深圳市天健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95.1%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其4.9%股权,持有深圳市天健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人: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受让人:深圳市天健龙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调整后土地面积为31,521.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6,739.5平方米,道路用地4,781.7平方米,宗地号为G01026-0005。调整后建筑容积率为≤3.7,总计容建筑面积98,890平方米,其中厂房69,240平方米,商业4,804平方米,宿舍21,000平方米,食堂2,55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96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8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室2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000平方米(占地)。其余土地利用要求按深规土许LG-2016-0106号《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执行。

(二)在原合同及补充协议地价的基础上,天健地产(龙岗)公司须另行缴交地价(人民币)81,354,794元,其中土地出让金12,203,219元,市政配套费69,151,575元,于补充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天健地产(龙岗)公司须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的影响

本次合同签署有利于公司推动该项目的建设实施进度。公司拟将该项目打造为产商融合的城市综合体,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土方及基坑支护施工。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