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7-048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3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永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业绩持续稳定发展的预期,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陆永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永先生
陆永先生直接持有128.25万股,间接持有本公司26,656.86万股股份,共持有 26,785.11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92%。
2、增持计划
陆永先生拟自 2017 年5月4日起6个月内(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11 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二、 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业绩持续稳定发展的预期,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拟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2、陆永先生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陆永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7-049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在公司正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因工作疏忽,公告中关于“提案编码”和“授权委托书之相应提案表格”部分信息,网络投票的程序中的“投票简称”披露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 关于对“提案编码”的更正,原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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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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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对“授权委托书之相应提案表格”的更正,原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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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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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网络投票程序中的“投票简称”的更正,
原文为: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3”,投票简称为“雅百特投票”。
现更正为: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3”,投票简称为“雅百投票”。
除上述更正事项外,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均保
持不变。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见附件。
董事会对上述公告中出现的错误以及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
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业务的管理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避
免再次出现类似的问题。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4日
附件: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
会议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6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26日。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26日下午15:00。
(五)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青年西路88号
(六)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3日。
(八)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预计2017-2018年度担保的议案;
8、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的议案;
9、关于2017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后续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独立董事涂振连先生、赵阿平先生、单少芳女士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其中议案5、6、7、10、1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算并披露;
其中议案6、10涉及关联股东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季奎余先生、陆永先生,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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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月25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00335;传真号码:021-32579919。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2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缪真
联系电话:021-32579919
传真号码:021-32579996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缪真
联系电话:021-32579919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
邮 编:200335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3”,投票简称为“雅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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