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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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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一独董
违规交易被公开谴责

2017-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祁豆豆

⊙记者 祁豆豆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旗滨集团”)独立董事周金明在股份买卖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公开谴责。

经查明,2014年12月31日至2016年4月8日期间,周金明担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15年8月18日至2016年1月12日不到6个月的时间内,周金明利用其控制的“谢某滢”账户交易旗滨集团股票,累计买入6.67万股,买入成交金额56.05万元;累计卖出6.37万股,卖出成交金额64.94万元,累计盈利49251.43元。周金明的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的违规行为。

同时,上交所还注意到,在周金明的上述多笔股票交易中,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22日的交易发生于旗滨集团公告2015年半年报前30日内,构成敏感期股票交易。

上交所指出,时任公司独立董事周金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上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周金明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湖南省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