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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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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7-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7—020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3.15元/股调整为不低于3.12元/股。

●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5,714,285,714股调整为不超过5,769,230,769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钼业”或“公司”)已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9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9月2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根据公司披露的《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3.17元/股,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15年度分红派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3.17元/股调整为3.15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于公司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完毕后相应调整为不超过5,714,285,714股(含本数),本次A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80亿元(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6,887,198,69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91,051,954.47元(含税)。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告》。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已除息,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做如下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由不低于3.15元/股调整为不低于3.12元/股。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股利=3.15元/股-0.035元/股=3.12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5,714,285,714股调整为5,769,230,769股。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180亿元÷3.12元/股=5,769,230,769股(取整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