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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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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7-015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5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11份,实际发出表决票11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5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属特别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5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属特别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陈所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预案》;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龙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龙超先生已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龙超先生现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龙超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比例低于法定最低要求,故其辞职报告待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到任前,龙超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现补选陈所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陈所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所坤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陈所坤先生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所坤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东川区大队捐款的议案》;

因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东川区大队(以下简称“东川消防队”)部分营房年久失修,已属于危房,为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东川消防队危房改造进行捐赠,捐赠金额为49万元,资金由金沙矿业自筹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6日

陈所坤先生简历

陈所坤,男,云南曲靖人,中共党员,汉族,1979年6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金融工程师职称。

1998年9月至2002年7月,在上海理工大学出版印刷学院学习(其间:1999年9月至2001年7月在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专修新闻学);

2002年9月至2008年12月,在新华社云南分社工作;

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云南路桥集团总经理助理、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其间:2009年7月至2013年8月,云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司令部炮兵指挥部正营职参谋,授予预备役少校军衔;2011年9月至2013年12月在云南大学攻读工商管理硕士; 2013年7月25至8月4日参加清华大学总裁班培训学习);

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山东高速云南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其间: 2014年6月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就业指导中心企业融资经理人资格认证;2015年1月25日至2月2日参加了清华大学总裁班培训学习);

2015年6月29日,当选云南省小微企业联合会会长;

2016年1月至2016年7月,云南省公路局大昭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麻昭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工会主席。

2016年7月至今,云南信联兴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公司系昭通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国有独资平台公司)。

陈所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所坤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陈所坤先生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所坤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编号:2017-016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5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5份,实际发出表决票5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5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属特别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5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属特别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7-017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修订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 5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预案》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以上两个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情况

因公司生产经营实际业务需要,为更好满足并服务于市场需求,公司拟在营业范围增加大宗物资采购和物流运输有关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前: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贵金属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生产工艺的设计、施工、科研。高科技产品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机械动力设备的制作、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的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铜材、选矿药剂、有色金属;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经营有色金属开采和选矿业务,化肥加工及销售,饲料添加剂产品,硫酸。食品添加剂生产:液氧、氧气、氮气、氩气等气体产品的生产、经营;医用氧制造;混合气、液氮、液氩、高纯氮、高纯氩、高纯氦的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压缩空气生产、经营;分析检测(以上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范围,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后: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贵金属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生产工艺的设计、施工、科研。高科技产品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机械动力设备的制作、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的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铜材、选矿药剂、有色金属;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经营有色金属开采和选矿业务,化肥加工及销售,饲料添加剂产品,硫酸。食品添加剂生产:液氧、氧气、氮气、氩气等气体产品的生产、经营;医用氧制造;混合气、液氮、液氩、高纯氮、高纯氩、高纯氦的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压缩空气生产、经营;分析检测,物流运输及物流辅助服务。物资贸易,包括日用百货、劳保用品、文化办公用品、包装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建筑材料、耐火材料、水泥制品、保温防腐氧涂料、建筑防水材料、保温隔热材料、润滑油、润滑脂、金属材料、金属制品。贸易代理。(以上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范围,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最终工商核准的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章节,具体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7-018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届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龙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龙超先生已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龙超先生现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龙超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比例低于法定最低要求,故其辞职报告待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到任前,龙超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龙超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深入企业实地调研,积极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合理化、科学化。龙超先生认真发表各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此,本公司董事会对龙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7-019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08),公司定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2017年3月2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铝东南铜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中铝东南铜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公告》。

2017年5月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预案》、《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陈所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预案》。此三项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7年5月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5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铜集团”)《关于提请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铝东南铜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预案》《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预案》《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陈所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预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案资格审查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2017年5月5日,云铜集团持有本公司637,469,71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010%,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临时提案将作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十一至十四项审议议案,其他议案序号不变。

四、股东大会其他事项

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增加临时提案后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7-020)》。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7-020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17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15:00 至2017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2日

(七)出席对象:

1、在2017年5月12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议案七、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八、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重新提交审议的议案》。

上述两项议案已在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公告》。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公司办公楼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有:

1、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

5、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7、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重新提交审议的议案》;

9、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1、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铝东南铜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12、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议案》;

13、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陈所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会议听取事项:

(1)《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龙超)》;

(2)《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杨先明)》;

(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尹晓冰)》;

(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和国忠)》。

(三)上述审议事项披露如下:

1、《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已在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已在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已在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已在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

5、《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已在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6、《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已在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7、《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在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8、《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重新提交审议的议案》已在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公告》;

9、《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在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10、《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已在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11、《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铝东南铜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已在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中铝东南铜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公告》。

12、《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议案》已在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7年5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1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已在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7年5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1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陈所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已在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7年5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其中议案12、议案13 应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会议听取事项《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龙超)》、《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杨先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尹晓冰)》、《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和国忠)》已在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证券部(611 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法人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证券部

邮编:650051 联系人:杨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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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78”,投票简称为“云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3.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5.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