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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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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7-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2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计划”), 以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况

1、 2017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7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2017年3月30日,公司监事会出具《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认为本次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公司已经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及各子公司公告栏等方式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5日。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对于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异议。

4、 2017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5、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7年4月25日

4、授予价格:每股7.98元

5、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361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79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7%。

具体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情况如下:

注1、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注3: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信息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

注4:本计划激励对象中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名,分别为何春 、樊小彬、陈飞彪、张贤桂、许明辉,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注5:合计数与各子项相加结果的不一致是由于计算尾差造成的。

6、本次登记的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调整后的名单数量情况一致。

7、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8、公司历次权益分派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和数量不存在影响和需要调整的情况。

(二)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的48个月与实施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完毕或回购注销完毕之较早者。

本计划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24和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锁定期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解锁日。在解锁日后,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即各个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可分别解锁(或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其获授总数40%、30%、30%的限制性股票。

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条件

本计划在2017-2019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锁,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解锁的必要条件。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本计划计算业绩指标所用的工业业务收入为合并报表口径主营业务分行业之工业业务收入为计算依据。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4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4290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2017年4月26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验资报告原文摘要如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112,056.00元,股本为人民币900,112,056.00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1,576,221.00元,占原注册资本的24.6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78,535,835.00元,占原注册资本的75.38%。根据贵公司2017年4月6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规定,拟向376名激励对象授予2,800万股限制性股票。贵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贵公司董事会同意并将激励对象调整为361名,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79万股,授予价格为7.98元/股。公司采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5,902,056.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4月26日止,贵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2,57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205,804,2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25,79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80,014,2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112,056.00元,股本为人民币900,112,056.00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209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4月26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925,902,056.00元、变更后的股本人民币925,902,056.00元。

四、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5月10日。

五、股份结构变动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六、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925,902,056股,按最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16年度每股收益为0.2850元。

七、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925,902,056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在授予前持有公司254,535,853股股份,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8.28%;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49%,本次授予没有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备查文件

1、《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