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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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7-030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情况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在 2017 年 4 月 14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 1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延军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65,643,3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445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65,625,1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4421%。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1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0%。

(四)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438,2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52%。

(五)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延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65,639,661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3,66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434,6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3,66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65,639,661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3,66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434,6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3,66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65,639,661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3,66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434,6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3,66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65,639,661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3,66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434,6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3,66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65,639,661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3,66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434,6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3,66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265,639,661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3,66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434,6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3,66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265,639,661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3,66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434,6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3,66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金字食品有限公司分立的议案》。

表决结果:265,639,661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3,66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434,6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3,66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一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