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7年5月5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是√否
二、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1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7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向星睿
联系电话:【028-87893658】
传真号码:【028-8789365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