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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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自查情况的公告

2017-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30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自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5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0日)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虹控股,股票代码:000503)于2017年5月11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披露的《关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自查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停牌期间公司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现将自查结果予以公告。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目前拟筹划重大事项,预计本次重大事项的交易金额可能达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因该事项的方案有待进一步论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已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6日起继续停牌,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后复牌并披露有关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1)。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拟筹划重大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核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得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目前拟筹划重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1)。

2、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经核查,公司不存在需要修正业绩预计的情形。不存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信息泄露的情况。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编号:2017-31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预计本次重大事项的交易金额可能达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因该事项的方案有待进一步论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虹控股,股票代码:000503)自2017年5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后复牌并披露有关结果。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内确定上述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发展,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