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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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3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7-021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6日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中钢天源六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洪石笙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199,381,67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公司股份68,232,1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221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68,221,1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21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股份1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5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8,221,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8,221,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8,221,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68,221,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8,221,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0000%。

(六)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8,221,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0000%。

(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68,221,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221,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5月17日刊登的《关于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