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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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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2 证券简称:西藏发展 公告编号:2017-013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下午14:00时在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2号友豪锦江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n 刊登了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2)。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至2017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于2017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2号友豪锦江酒店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王承波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谭昌彬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吴刚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5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陈美如

联系电话:【028-028-65317117】

传真号码:【028-028-65317117】

电子邮箱:xzfz752@163.com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2

2.投票简称:西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7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