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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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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17-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ST合金 公告编号:2017-015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17年5月17日停牌1天,于2017年5月18日开市时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8日开市时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合金”变更为“合金投资”;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633”;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2015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开市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合金投资”变更为“*ST合金”,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5%。

二、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007,023.0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07,110.5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2,113,923.83元。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0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度业绩情况,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董事会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7日开市起停牌1天,2017年5月18日开市起恢复交易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合金”变更为“合金投资”;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633”;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