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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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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7-05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之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7年5月16日下午2点30分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2017年5月15日下午15:00-2017年5月16日下午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8楼802;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四)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强炜主持;

(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4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2,993,328股,占公司总股份897,866,712股的11.47%。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773,58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5%。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0,600,5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2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92,810股,占公司总股份0.2665%。

(二)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公司聘请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0,604,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68%,反对2,357,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9%,弃权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2,384,5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6.77%;1,857,71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02%, 31,3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2%。

(二)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0,737,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1%,反对2,252,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9%,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2,517,9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70%;1,752,01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27%, 3,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继红、杨兴辉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湖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